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而这一来一回的一秒钟工夫,行尸大军已经杀到,薄禾他们被拖住被攻击范围,四面八方瞬时被行尸和敌人包围。
光是这些形容狰狞的行尸走肉还好办,他们现在六个人,加上对方两支幸存队伍的七八个人,这些人联手起来,足以杀退这波行尸群,说不定还能捡到不错的掉落。
但人类之所以是人类,正是因为人心变化万千,无法捉摸,当他们面对共同敌人时,有些人会选择御敌为先,而有些人会选择先把对手干掉,再去杀退怪物,又或者说,抱着一种“即使我死了,你也别想活着出线”
的心理,不肯让别人占一点点便宜。
是以,当“八根胡须”
喊出“哪个王八蛋藏在丧尸群里攻击我”
时,薄禾他们是半点也没感到意外,但既然对手已经先破坏了默契,他们也就没必要再遵守绅士条款,薄禾当先挑了一棵树木,绕着圈跑,将后面追击的行尸暂时甩掉,又挽弓对准一名对手射过去。
由于无法跳起拉远距离,弓箭威力减弱许多,没能一箭将敌人射死,薄禾再度陷入身后行尸的汪洋大海之中。
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想要逃离行尸,玩家就得先联合起来,但他们的身份又注定彼此互相防备,另外两个队甚至会抢先出手,想暗算薄禾队伍,让他们折损人手,不再完整。
众人不得不一边逃离沼泽,一边艰难应付来自各方敌人的袭击。
“八根胡须”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慢慢失血。
许小哥被怪物们隔开,距离太远,无法给他加血,只能不停让“八根胡须”
靠近。
但敌人有意将他们分开,不断地在行尸中冲散薄禾等人,尤其是将奶爸许小哥孤立起来,迫使他自顾不暇,无法给队友加血。
“容若公子”
他们都没想到,自己扛过了章鱼怪,扛过了“紫之云”
那种强队,却眼看就要沦陷在丧尸的魔爪之下。
许小哥提着一口气,眼睁睁看着自己从满血到半血,一点点见底,却入不敷出,左支右绌。
“容若公子”
举起长剑无力地挥舞,一剑一剑刺在蜂拥而来的行尸身上,带着徒劳的不甘心。
“八根胡须”
在语音里叫得最起劲,但也是被行尸围困最厉害的那一个,他完全陷入沼泽地中心,被对手和怪物几面夹击之下,最终耗尽血气而亡,也错过了奶爸能够挽救的黄金时间。
“八根胡须”
长长哀嚎一声,恨不得跳出座位跑到坑死他的对手面前把人胖揍一顿。
你说大家齐心协力对付行尸,离开沼泽之后再内斗不行么,把对手坑死的同时自己也死掉,损人不利己,怎么就有这么蠢的对手存在?
可无论他怎么咬牙切齿扼腕叹息,属于“八根胡须”
的决赛之旅已经终结,现在的他只能寄望于队友给力,在绝境中闯出一个奇迹。
虽然目前看来,希望渺茫,几近无法实现。
他切为观战模式,以薄禾的视角开始旁观这场比赛。
薄禾一直在往外挪,试图跑出这片沼泽区域。
天色雾茫茫,伸手不见五指,众人根本看不清沼泽有多大,他们又是否在往正确的方向跑,只能凭直觉行动,薄禾也不例外。
但她有个优势,箭客是远程攻击,所以每次前进基本都落在最后,以便发动攻击时可以最大距离跃起,所以在返身回撤时,最后面就变成最前面。
成败在此一举。
“八根胡须”
身临其境,屏住呼吸,仿佛自己附身于薄禾身上,也跟着她一直往前奔跑。
身后行尸几次追上来进行攻击,箭客的血量也在一点点减少,就像“八根胡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