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交易(第1页)

第27章交易

七区研究所后的空地。

“抱歉,布莱克先生,恕我不能顺应您的要求。”

以卫蓝为首的一众士兵守在飞行器面前,面对位高权重者她丝毫不不怵,伸手拦住想要上前的兰斯。

兰斯脸色一沉:“你这是在做什么?无视最高议庭的命令??”

卫蓝冷道:“我是军人,服从命令是我的天职——前提是来自军区的命令。”

兰斯怒道:“我看不是军区,是只听霍延己的命令吧!

你们一群畸变者是要成为他的私兵吗?是想跟着他霍延己造反吗!

?”

卫蓝无动于衷地看着他:“您言重了,只是在飞行器的来源查明之前,它不适合被移动到任何地方,特别是地下城。”

地下城是如今的人类之根本,绝不能有一点安全隐患。

兰斯脸色阴沉:“今天我必须要带走它,容不得你一个小兵在这置喙!”

上校跟小兵自然是天差地别,这话算是明晃晃的侮辱了。

兰斯眼里染着浓浓的轻视,显然没把卫蓝放在眼里。

他身后站着足足上百号人,一言不合就掏了枪。

卫蓝冷声道:“布莱克先生是打算明抢了?”

兰斯笑了声:“这说的什么话——我只是准备铲除一些悖逆之徒。”

再强的畸变者,也不过是一颗子弹就能解决的事。

如果一颗不够,那就两颗,三颗——只要还是人,就不可能挡住枪林弹雨。

卫蓝眸色微沉。

三天前,桑觉被人绑走,同时那天晚上在七区地下发现了挖了不知道多久的隐秘密道,还有科林的衣服布料。

她本想带队去找科林,却被中将留下驻守飞行器。

原本还不理解为什么——但看到兰斯的这一刻她便明白了。

最高议庭来七区根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要为难霍延己,而是奔着飞行器来的。

要不是七区突然遭遇鸟禽突袭,他们恐怕早就来了。

不……还是太巧合了。

桑觉被绑,同时得知废墟那群人手里有一百多号人质,霍延己必须离开七区前去交涉。

废墟的目的是要获得污染基因,但为什么非要招惹最不好说话的霍延己?

而且,前晚默菲尔上校在回五区路上收到了第五安全区被大规模‘流浪者’攻击的消息,林书易司令连夜带队前往支援。

——两位将领全都因为意外状况离开了七区,巧合到过于微妙。

剑拔弩张的氛围逐渐拉开。

研究所背后往北三公里都是空地,几年前因遭受蚁潮袭击坍塌成了废墟,土地至今都具有污染性,所以一直没有重建。

此刻,这片空地上停了好几架拉货用的重力直升机,螺旋桨声嗡嗡不停。

几百号人以卫蓝与兰斯为首僵持对峙,矛盾一触即发。

风吹起沙土,黑色发丝浮过卫蓝精致但冰冷的眼睛。

一架来意不明的外星飞船……用得着最高议庭这么劳师兴众?

兰斯厉声道:“再说一次,让开!”

“滴”

得一声。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