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7章 坑死人(第2页)

侍卫放开还是的衣领,让他钻到母亲的怀里哭嚎。

“王爷,满屋子都找遍了,只有这么一个孩子。”

侍卫恭恭敬敬的向谢道诀回禀。

谢道诀的目光再次落在一旁的临奚先生身上,他一双眸子冷淡的垂着,气质卓然,即便此时已经成为了众人的笑柄,他也没有半点的介怀,甚至解释的话也没有半句。

谢道诀这才叹了口气道,“得罪先生了。”

临奚先生依旧未说一个字。

谢道诀说完便领着众人风风火火而去。

而就在这时,却见一旁叠放在一起的稻草猛地被人掀开,一个瘦弱的身影从地下钻了出来,嘴里还不断的念叨着,“我的老天爷,差点没闷死我!”

正在苦恼的孩子以为有人跟他躲猫猫,顿时也不吵闹了,只呵呵呵的笑了出来。

萧青寇我那个自己的衣袖里摸索了一番,发现自己最小的也是一千两一张的银票,她可不会傻到用这个给这个妇人,她一个孤苦的人得了这么多的银子,难免会招惹不少是非来,将来也定然会连累到自己。

她笑嘻嘻的看着临奚先生,“您有碎银子吗?借我一些。”

他拿着余光冷冷的扫了她一眼,旋即伸手从自己的衣袖里翻出几块碎金子来。

萧青寇只得挑了一块最小的递给了那妇人,然后说道,“多谢您今日帮我们演了这场戏,多谢多谢。

这些银子足够买您被摔坏的那些东西,然后您能不能给我一身男子的衣衫?”

那妇人接过之后抱着儿子千恩万谢的走了,很快就找来了一身与萧青寇之前穿的相似颜色的衣衫来,“这是我夫君的,还请您莫要嫌弃。”

萧青寇呵呵的笑着,“多谢夫人。”

这次临奚先生却并未转过身去,却见萧青寇熟稔的往脸上抹药膏,梳男子的发型,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她穿上她的鞋子,“腾”

的一下就起来了。

萧青寇听着那些人的马蹄声冲着同欢楼的方向而去,便知道耽误不得了。

她正要走,却不料被临奚先生一把扯住袖子,硬生生的将她拖拽到他的面前去。

他伸出如玉的手指,指了指自己的唇齿。

他虽然是个沉闷无趣的人,半天也说不了几句话,但一直也不说话,任何人都受不了。

萧青寇愧疚的挠了挠头,“能化开这糖的东西在书院里,您放心,等我回去之后定然亲自去给您诊治的。”

前提是她能活着回去,小命不会交代在谢道诀那里。

临奚先生亏就亏在他不会打人,确切的说不会打女人,要是碰上谢道诀那样的,她的脑袋早就搬家了。

说完她也顾不得什么,只匆忙的冲着同欢楼的方向而去。

踏骨的速度很快,谢道诀是第一个到同欢楼的,还未下马,自己派遣的穿着普通衣衫的侍卫便急匆匆的跑过来复命。

他带来麓山书院的侍卫并不多,而且大都整日里在书院里巡逻,萧青寇自然是见过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