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长河县城内,喊杀声四起。
在经历了短暂的慌乱之后,县衙联合白、游两家终于组织起了有效的反击,开始有组织的打击狼群,不让狼群在县城内肆虐。
“孽畜找死。”
穿戴整齐,来到狼群肆虐最严重的南城,恰好看到一条牛犊大小的风狼将一个女人咬死,贾似道勃然大怒,发出了一声怒吼。
妖力激荡,一支婴儿手臂粗细的朱红银毫笔出现在了贾似道的手中,看着那只嘴角染血的风狼,贾似道右手执笔,隔空狠狠一划。
而随着笔锋落下,一道纯白的锋锐之气诞生,直斩风狼,这是术法·运笔如刀,虽然是写字用的笔,但锋芒更胜刀剑。
嗤,鲜血抛洒,面对盛怒的贾似道,风狼毫无招架之力,被轻易斩下了头颅。
贾似道虽然不显山不露水,但本人确实是一位锁三魄的修仙者,而他所炼化的妖物更是少见的器妖,拥有270年的修为,这种实力绝非一只野兽可以抵挡的。
利器在手,杀心自起,运笔如刀,贾似道索性将周边的五六只风狼打杀了一个干净,如此算是发泄了一下心中的怒火。
不过他这样的动作也引起了一只妖狼的注意,凄厉的呼啸声响起,一道淡青色的风刃自远处斩向了贾似道。
察觉到这突如其来的攻击,眉头一皱,放弃追杀那些野狼的打算,大笔一挥,贾似道挡下了那斩来的风刃。
“角风狼,280年修为。”
看着那一道从房顶上跳跃而来的狼影,仔细感知了一下,贾似道面皮一抖。
对于战斗,他实际上并不擅长,面对这样一只修为还要略微超越他的妖物,他心力的压力并不小,不过此时的他已经退无可退。
与此同时,在另外两处地方,白家家主白天风和游家家主游正全也分别对上了一只角风狼,他们自身的利益和长河县息息相关,如果有可能,他们绝不会轻易放弃长河县,而这两只角风狼的修为也在两百多年。
在这两人中,白天风是练劲圆满的武者,一身实力可以和一些三百年修为的妖物过过手,角风狼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角风狼这种妖物行动如风,且性情狡诈,在发现自己不是白天风的对手之后,根本不再与白天风硬拼,而是依靠自己的速度游斗起来。
面对这样的情况,身为武者的白天风根本无计可施,生生被角风狼拖在了那里,动弹不得,而另一边,游正全也驾驭着一只蛇类妖物和角风狼斗的不相上下。
时间流逝,人类与狼群的搏杀还在继续,而随着城外的县兵接到求援开始入城之后,面对狼群,人类终于开始占据上风。
大离王朝是蛮荒大地上开辟出的王朝,武风极盛,每一个县除了衙役捕快之外,都还有一支县兵,相比于衙役捕快,这些县兵才是一个县真正的武装力量。
按照大离的规定,一县之兵可有两百人,配甲胄、弓弩,有一正一副两位校尉,不过时至今日,大离王朝武备松弛,军中吃空饷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长河县的县兵同样如此,虽然有200的名额,但真实人数只有一百左右,而作为统帅的校尉更是只有练劲入门的实力。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们终究是经过一定训练的军队,在结成阵势的情况下,对付一些野狼还是可以做到的。
情势渐渐变得明朗,自狼群入城大约了过了一个时辰后,一声低沉有力的狼嚎声自县城外传来,其声如号角,引得群狼纷纷响应。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