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边是万府过劳而死的长工大壮的妻子及母亲,一边是西陵首富万两金及他的随行手下,一个个肩并肩脸贴脸以保卫万两金的人身安全,他人是安全了,但呼吸困难了。
“你们还是出去几个吧,快闷死我了。”
“万老爷,我们要保护您的周全啊!
万一有人要加害与你,那可怎么办?”
面对一只鸡闯进来都没地方站的公堂,秦冕如是说道:“各位放心,这里是衙门,还没人胆子大到敢在衙门杀人,更何况有宁护卫在此,他也会保护万老爷周全。”
这般好说歹说终于是出去了一大半的手下,留了几个较为壮实的围在万两金身边。
秦冕与这位了不起的富商初次见面,他并非他想象中那样嚣张跋扈蛮不讲理,反而笑容可掬彬彬有礼,面对大壮的妻子与母亲率先表达了自己的同情之情。
“谁都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对于大壮的死我深表同情,大壮平时勤勤恳恳脚踏实地,会走到这一步着实令人惋惜。”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大壮是谁,马路上随便拉一个死人过来说是他们家长工他也信。
大壮的母亲听完他一通表述后哭的更伤心了:“你们有钱人家真的不拿别人的命当命吗?我儿子才三十多啊,孩子都没留一个,就这么无缘无故的走了,你叫我一个老太婆今后怎么活……”
“所以我照秦大人的吩咐早早的就来了,您说要多少钱,您尽管开口。”
大壮母亲哭泣不已,儿媳站在一边沉默不语。
她从昨日到此时,始终保持低头不言一语的状态,看得出她的憔悴与不堪,却看不出一丝悲伤,有时候人在过度悲痛以后,也会表现出异常的平静,可能大壮的妻子就属于这种。
想快些解决这桩案子的秦冕提醒她们道:“您儿子现在在万府的工钱是每月八百文,就算他还能再做二十年,算下来约摸就是两百贯钱,如果双方没有异议的话,那么万府将赔偿你们两百贯钱。”
他又将视线移到万两金那边,对他说,“如今状告万府的尚不止大壮他们家,还有十几个在万府工作的工人,至于如何赔偿他们,本官将亲自到访万府,再做判决。”
许是这位小县令长得慈眉善目考虑事情细致入微,两边都毫无疑义的接受了这个判决。
尤其是万两金,听说只要赔两百贯突然眉飞色舞起来,看来钱对他来说真不是事,感觉还有点赔少了。
两家人相安无事离开衙门的时候,秦冕特意瞅了眼大壮的妻子,她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流过一滴泪,仿佛一个外人与这起案子格格不入。
“秦大人还在想什么?”
于道梅问他,他抿嘴一笑,说:“如此痛快了解此案,总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说明秦大人办事效率高啊。”
“多谢于师爷货真价实的赞美,好,出发。”
“这就去万府实地考察了?不休息一下?”
他摇摇头,转身笑着对宁忆说:“去万府之前先请宁护卫陪我去一趟死者的家。”
说是去死者家,其实是跟踪人家,宁忆虽然心生诧异,倒也没有过问,只是看着县令大人在人海中跟踪两个妇女甚是诡异。
“小宁,你能不能像我一样躲一躲?”
“为何?”
还没等秦冕告诉他为何,就有两个结伴同行的少女指着他们俩惊呼:“快看啊,是宁忆大人和秦县令,他们出来办案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