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是张潇并非如此这般想,想自己也是名声显赫的大人物,被区区一个护卫压在身下很是狼狈,口中早已大放厥词:“放开我!
你们可知侵犯朝廷命官的下场?来人呐,还不快把他们拿下——”
张大人一声令下,他圈养的打手纷纷蓄势待发,而秦冕手里除了宁忆,就只有两个弱不禁风的衙役,衙役还在那里装模作样的拔着剑,秦冕不想与他多言,最后耐着性子好言相劝:“今日只想请张大人回衙门问几个与案情有关的问题,并不是刻意为难,还请张大人与夫人谅解。”
“废话少说,人不是我杀的!
你可知污蔑我的下场?你有一百条命都不够还!”
“既然人并非张大人所杀,张大人又为何拒不配合?”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动手啊!”
张潇方寸大乱,身体却被那个护卫死死控制,他的手下始终在寻找动手解救他的机会,几度要出手,却被宁忆的话吓得不敢上前:“谁若妨碍西陵府办案,格杀勿论。”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嚣张成性的张铁面就被押送上了衙门的马车,夫人脸色苍白表情凝重的望着他们就此离去,转身就带着家丁前去陆太师府中求救。
秦冕是想着把上回那五百两银子的仇一起报,所以他留了一间阴暗潮湿的牢房暂时关押张潇,在那种地方待几天人都会疯掉,何况还是众星捧月养尊处优惯了的张铁面。
在来的路上张潇也已经想过了,无论他们问什么他都概不承认,反正也没人亲眼看到他掐死梦蝶,只要自己咬紧牙关,那小县令也没有直接证据治他的罪。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倘若下官没有半点证据又岂能亲自将张大人带回衙门问审?”
秦冕望着他的那双眼睛皎洁如明月,看得张潇浑身不自在。
“哼,你可别因为她脖子上有手印就说人是我掐死的,我根本不屑去动一个小小的艺女,她不配。”
他在说“她不配”
的时候还忘情的举起双手,结果被秦冕一把握住右手手腕。
“你干什么?你敢动手?”
“张大人对你手上这枚指环很是喜欢,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戴着它。”
秦冕的目光落在那枚粗犷厚实的指环上,类似于兵器材质的指环在幽暗的牢笼里散发着寒光。
张潇似乎想起那日他喝醉酒以后对梦蝶下了重手,正好也戴着指环,定是梦蝶脖子上的手印留下了指环的印记,他懊恼自己为何如此大意,那么快就被他抓到了把柄。
“这又如何?戴指环的人多的是,你岂能因此就断定我是掐死那艺女的凶手?”
“下官什么都没说,张大人怎知那位艺女是被人掐死的?下官只是觉得张大人这枚指环十分特别,想问一下指环的出处而已。”
秦冕狡黠一笑,惹得张潇怒火冲天!
戴着指环的手臂奋力一推,幸好秦冕顺势避开,否则定被他伤到脸颊。
他这一动手,守在边上的宁忆直接冲上去将他整个人连同他的贼手一起按在桌上,他疼的嗷嗷直叫:“啊——区区衙门的护卫尽管对老子动手?本官算是明白了,你们两个,是来公报私仇的吧!”
喜欢明月清风西陵雪请大家收藏:()明月清风西陵雪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