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章 不是男人(第2页)

宋磊也是一脸诧异,“没想到竟然有女人愿意嫁给一个酒鬼,真是难得。”

说着,宋磊又看向凌菲,提醒道:“菲菲,既然他已经结婚了,那你更要与他保持距离了。

若是让他的妻子看到了,说不定还会产生误会呢!”

“我跟秦先生之间关系清白,能有什么误会?”

凌菲解释了一句,但刚一说完她就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不由得有些心虚。

昨天那一幕要是让他妻子撞见了,那何止是误会啊?

怕是会直接认为秦枫出轨了!

宋磊本来只是随便提醒一句的,但他却没想到这随口的一句提醒,竟然让凌菲心虚起来,心里不由咯噔一声,讶异道:“菲菲,你跟他之间该不会真发生了什么吧?”

“我……我没有!”

凌菲慌忙解释道。

解释就是掩饰!

再加上凌菲在解释时的慌乱神情,更是让宋磊和杨水芳张大了嘴巴。

凌菲见状,心知不妙,连忙道:“你们别乱想,我跟秦先生真的没什么。”

“菲菲,回头是岸。”

杨水芳劝道,心里却在讽刺着,原来表面上清纯无比的凌菲,也甘愿做别人的小三啊。

至于宋磊,眼里则是直接升腾起了一股浓郁的邪火。

这个曾经被自己当成女神,苦苦追求三个多月,却连饭都没跟他一起吃过一次的凌菲,竟然当小三了?

关键是,男方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大老板,也不是什么二代公子哥,而是一个在酒吧工作的酒鬼!

“菲菲,看来我之前对你的了解还不够多啊。”

宋磊似笑非笑的说道。

但他眼里的嘲讽之意,却没有丝毫的掩饰。

“你,你们……”

凌菲傻眼了。

不管是杨水芳还是宋磊,她其实都是当成朋友看待的。

可现在,这两个人竟然这么看她。

他们把自己当成什么样的女人了?

想着这些,凌菲眼睛都红了。

“我说两位,你们也太会臆想了吧?我看你们别卖什么房子了,不如去写小说算了,凭你们的想象力肯定能成大神的。”

秦枫见凌菲眼睛都红了,顿时看不下去了,“再说了,就算我与菲菲美女真有什么,需要你们来多管闲事?你们是吃饱了撑着吗?特别是你……”

秦枫看向宋磊,“你可是个男的,怎么跟个妇女一样那么喜欢多管闲事?不觉得丢男人脸面么?”

“混蛋,你说谁跟妇女一样?”

宋磊愤怒的指着秦枫。

“当然是你啊,你见过哪个男人喜欢这么多管闲事?”

这个宋磊将凌菲都差点给气哭了,秦枫话语间自然是毫不客气,“我看你就活脱脱一个妇女,不是男人!”

“小子,你敢骂老子不是男人,我看你是找抽!”

宋磊怒吼一声,挥起手掌就朝着秦枫的脸抽了过去。

他最受不了的,就是别人骂他不是男人。

“秦先生,小心!”

凌菲见状,顿时惊叫起来。

“这个秦枫,嘴巴确实欠抽!”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