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 强势(第2页)

王通对着豹子道:“豹子,你们几个一起上吧,除了打断他两条腿外,他嘴里的牙齿全部打碎,我对他刚才说的话很不爽。”

“好嘞!”

豹子点点头,“兄弟们,一起上。”

话音落下,豹子首当其冲,挥起钢棍,再次朝着秦枫的脑门砸去。

“呼呼!”

他的另外三个同伴,亦是同一时间对秦枫发起了攻击。

这四个人攻击看似毫无章法,但力道刚猛,角度刁钻,一看就是打架好手。

四个人联手之下,哪怕是三流高手,也得避其锋芒。

然而,此时站在他们面前的,可不是什么三流高手,而是连一流高手都能一击击溃的秦枫。

“嘭嘭嘭嘭!”

只听得四道沉闷撞击声响起,这四个人的身体尽皆倒飞,倒地哀嚎。

“这,这怎么可能?!”

坐在沙发上的王通傻眼了,手上的握力器跌落在地,满脸震撼。

这四个人都是他的精锐手下,联手之下,哪怕是他也不太容易击溃。

可现在四人联手,却被秦枫一个照面轻易击溃。

“二流高手,甚至……是一流高手!

华少怎么会答应章少,派我们来对付这样的高手?”

震撼的同时,王通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这样的高手,就算他跟着一起上,最后也只有溃败的结果啊。

“现在可以说,是谁派你们来对付我的么?”

秦枫目光再次落到了王通身上。

他到江海市的这一个多月,并未得罪过什么人,但昨天跟今天他却是得罪了一些人,所以也想不出是谁派王通来对付他的。

“呼!”

王通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情绪,道:“秦枫,你的实力很强,出乎了我的预料。

今天的事,我可以作罢。

并且我会转告我的老板,让他放弃对付你。

我保证,以后我们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一个二流甚至一流的高手,王通深知自己不是对手,自然不可能再动手,打算先离开再说,甚至回去见到了华少后,他会向华少提议,不再对付秦枫。

当然,华少最后会不会听他的话,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了。

“你想打断我的腿就打断我的腿,你想作罢就作罢?你当我是泥人,可以任意揉捏?”

秦枫嗤笑一声,而后从地上捡起一根钢棍,走向王通,“回答我的问题,否则我不介意打断你的腿。”

见状,王通面色微变。

“秦枫,如果敢对我动手,那就是和我背后的人做对,哪怕你有着二流高手乃至一流高手的实力,我也保证你肯定会后悔,甚至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看着秦枫那冷漠的脸色,王通心里滋生出丝丝恐惧,但还是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些,“如果你放我们走,我会向我老板提议,让他放弃对付你。”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