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大胜之后 分赃之前(第2页)

刚从人家手里讨来了秘册手札,你丫的就来老汉这里晒成果,生怕道离那老牛鼻子不知道是老汉给你出的主意是吧,MD,这种坑师傅的徒弟,要不然,就真的清理门户得了!

“师傅,我在元气潮塘当中,刚得三千战魂,不知道该怎么摆弄,这就有现成的秘籍送上门来,我们回地球吧,现在我手里还那拿捏这苏武阳、鱼幼薇等人的把柄和小命,不如再去太白剑宗和北海白衣庵打上一波秋风如何?”

经过张九根指点,尝到了甜头之后的江城,心中激动,一想到自己手里还有一大堆的俘虏,顿时就有种恨不得马上班师回程的冲动。

“徒儿,收起秘册,此事你我师徒二人以后再议、以后再议!”

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清理门户的张九根,见到大军把战场清理的差不多以后,道离老牛鼻子和一群五星大佬走来,顿时有些心慌的止住了江城的瞎叨逼,做出一副严师训斥的态度而来。

“九根道兄!”

“咦,道离老友,你看我正在训斥这孽徒,此子无当,竟然背着老汉去道离老友处打秋风,不当人子,简直不当人子!”

“……”

“……”

张老汉一脸的义正言辞、正气浩荡,让渐渐走近过来的一群五星大佬了解情况以后,顿生敬佩。

唯有江城和道离两人,于无声之中,各自翻了个白眼,心中也不知道骂了多少句的MMP。

“九根道兄高风亮节,道离佩服,佩服!

不过区区些许修行路上的经验浅见而已……”

“没想到,多年未见,道离老友慷慨依旧,孽徒,还不谢过你道离师伯!”

“……”

“……”

道离真人一句话都还没有说完,便被张九根直接打断,气的脸上已经隐隐发紫,但毕竟是自己门下徒弟犯错在先,若是传出去,有损自家青羊宫声誉。

硬生生的咽下一口闷气,道离真人选择用沉默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哈哈哈哈,九根道兄和道离真人果然皆为有道之士,敬佩敬佩!

些许门下小子玩闹而已,当不得大事,来来来,我们还是先研究一下,这八百里元气潮塘,吾等如何分配!”

“不错不错!

火嵘道兄大善,吾等此番下届,虽不能擒下那白狼孽畜,但有此间八百里元气潮塘收获,却也当浮一大白!”

一群五星大佬开口,三言两语便把道离真人吃的闷亏做成了既定事实,张九根和江城师徒二人内心暗爽,而道离真人的脸上,则是愈发的紫中带黑,打碎了牙齿也得往肚里猛咽。

感谢老板【无趣】的100书币打赏!

额!

昨天好像是元宵节,祝各位老板节日快乐的话,今天补上可以不?

顺便以标准的咸鱼姿势,求收藏,求推荐!

(本章完)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