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9章(第4页)

&rdo;宁雁离很快回归正题。

&ldo;半成品?&rdo;莫思归态度认真起来,&ldo;是你用药物催涨那些人的功力!

&rdo;

&ldo;不错。

&rdo;宁雁离翻手放出两支淬毒的飞针。

毒针没入大腿,莫思归闷哼一声,听她道,&ldo;这是特别为你准备的见面礼,望你能喜欢。

&rdo;

莫思归扯起嘴角,忍受从腿上蔓延的疼痛。

&ldo;半月之后我会再找你。

&rdo;宁雁离兀自定了下次相见之期,转头看了刘痕一眼,&ldo;我们走!

&rdo;

&ldo;宁医。

&rdo;刘痕一只手已经握住了剑柄,想要杀了莫思归,但未敢私自动手。

宁雁离头也不回,&ldo;他若死在你剑下,从此以后你我恩义两断!

&rdo;

刘痕咬咬牙,狠狠收回铁链,跟着宁雁离。

莫思归硬挺着,直到看不见那两人的身影,身子微微一晃,伸手扶住身旁的枯枝。

&ldo;好强的毒性。

&rdo;莫思归脸色苍白发青,眼睛却格外亮,竟是隐隐透出兴奋。

作为一个痴于医道的人,他经常会拿自己试药,因为没有谁能够自己更能体会药性的细微差别,对于宁雁离的挑衅,他欣然接着。

(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去从

莫思归修长的手指间夹着银针飞速的扎入十余个穴道,先护住要害处,寻了一个隐蔽之处,开始分析毒性。

他根据自身的药效反应便能够大致了解是哪一类的毒,至于确切的药方,则需要放血,用各种办法试验。

大半日过去,莫思归累极躺倒在枯糙堆里,看着将要坠落的金乌,忽然想起安久,她曾为了与他的约定,强忍着经脉损毁危险强行she出惊弦,想到那天她飞身救他的一幕,又思及自己在两难之间选择了帮启长老……

他不后悔,如果再来一次,一定还会是同样的结果,可是心里很不是滋味。

除去与启长老如师如父的感情不算,长这么大,都是他对别人施恩,这还是第一次觉得亏欠了别人很多。

山间雾霭重重。

小院里亮起了灯,安久坐在门槛上看着楚定江生活煮饭。

他会做的东西很有限,但是每一样味道都还不错,至少对付安久这种在食物方面没有任何品味的人已经足够了。

灶膛里发出轻微的噼啪声,橘色光线将楚定江面上冰冷的面具映出几分暖意,&ldo;伤好了之后打算去哪里?&rdo;

安久还没有回答,他接着道,&ldo;事先说明,我不负责保护你。

&rdo;

&ldo;&lso;保护&rso;这件事情,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发生在我身上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