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1章 沈眉庄之甄嬛生辰上(第2页)

服侍皇上多年,她也不过是个常在,如今她不仅身在嫔位,还怀上了孩子,哪有不开心的道理。

甄嬛见淳常在有些不开心的样子有点担心,对皇上说道:“皇上,臣妾想去看一看淳儿。”

皇上应道:“好,去吧。”

浣碧连忙扶起甄嬛,慢慢走过去。

齐妃看着甄嬛说道:“皇上就如此偏爱莞嫔吗?”

曹贵人看着甄嬛说道:“不是偏爱,是交了心,如今除了莞嫔还有谁能随意出入御书房伺候皇上左右呢。”

曹贵人知道华妃在意皇上的宠爱,华妃不顾温宜的身体,早已让曹贵人心生不满,如今能让华妃心痛,她如何不多扎上几刀呢。

甄嬛坐在淳常在旁边问道:“淳儿怎么不高兴了?”

淳常在委屈的说道:“莞姐姐,淳儿想吃玉兔白菜,可是常在的席面里没有。”

“这有何难,也值得你不高兴的,我这就让她们给你送来。”

甄嬛笑道。

淳常在这才开心的笑道:“莞姐姐对淳儿最好了!”

甄嬛这时看见敦亲王福晋有些不舒服,她对淳常在说道:“福晋好像病了,我过去看看。”

淳常在看着甄嬛点点头。

甄嬛走到敦亲王福晋面前问道:“福晋身体不适吗?”

敦亲王福晋起身行礼道:“妾身失仪,心口疼的毛病又犯了。”

“福晋坐。”

甄嬛连忙扶敦亲王福晋坐下休息。

“莞娘娘芳诞,妾身扫娘娘的兴了。”

敦亲王福晋看着甄嬛说道。

甄嬛笑道:“福晋切勿这么说,谁没有个三灾六病呢,吃了药好了就是了,福晋平日里是吃天王保心丹吗?”

说罢给敦亲王福晋倒了一杯水。

“是,妾身身上带着呢,劳娘娘玉手,实在不敢当。”

敦亲王福晋说道。

甄嬛接着说道:“在外本宫与福晋是君臣,在内却是至亲,哪里说得上这样见外的话,王爷有公务在外,福晋应该擅自郑重才是啊!”

“谢谢娘娘关怀。”

敦亲王福晋看着甄嬛说道。

甄嬛见敦亲王福晋眉间也画了梨花点缀,好奇的问道:“宫外也盛行此妆吗?”

“哦,现在京中以姣梨妆为美,一是可以效仿娘娘的美貌,二是以此求夫妻和顺,这可是一段佳话呀!

常听说娘娘最得皇上宠幸,不想娘娘竟是这样随和,难怪皇上喜欢你。”

敦亲王福晋笑着说道。

“福晋这样夸奖,叫我如何敢当。”

甄嬛说道。

浣碧此时来禀报道:“小主,果郡王已经在后湖边上,备下了给您的贺礼了,请您和皇上一同前去。”

“知道了,我即刻就去,本宫先走一步。”

甄嬛对着敦亲王福晋笑道。

喜欢穿越之我在甄嬛传里当娘娘请大家收藏:()穿越之我在甄嬛传里当娘娘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