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身烟雨裙衫的小姑娘,坐在触手可及的对面,低着头噘着嘴的样子,愈发像一只被娇养着的猫儿。
开心了就调皮,不开心了就挠人。
可若是记得没错,温浅自幼丧母,温家对她实在算不上上心,如何养出这一身恣意的底气?宋闻渊看着对方低头间露出的那一截纤细雪白的脖颈,眸色愈深,明知这人一身疑点,还是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柔和了表情,“过来。”
小姑娘来了脾气,淡哼,“不去!”
谁爱去谁去!
若不是如今占了这具没用的身体,自己怎么也要他宋闻渊伤上加伤、在床上躺个一年半载的不可!
宋闻渊也不催,只靠着车壁阖着眼,意兴阑珊地说道,“说起来,的确是为了陪你回门着急了些……若非如此,应该准备再周全些今早行动的,也不至于伤了自己。
你也说了,我这人得罪了很多人,朝中想要我性命的不少,若是我去找大夫包扎开药……”
话未说完,元戈已经一屁股坐到了对面,冷着一张脸言简意赅地,“脱!”
这话没压着声,甚至有种气势凛然的霸道和嚣张,马车车头猛地一偏,轮子碾过碎石,车身狠狠一颤,车内,元戈整个人下意识向前倾去,额头撞上宋闻渊的下颌,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她蓦地回头,咬着牙一字一句,“林、木!”
林木:里面到底在干什么呀?!
这土匪婆娘到底对自家清清白白的主子做了什么?!
主子如今受了伤,指不定还真不是那婆娘的对手……
一片兵荒马乱里,宋闻渊拨了元戈脑袋左右看了看,是撞红了些,不过没什么大问题,遂扬声唤道,“林木,再有下次扣月钱。”
林木欲哭无泪,主子变了!
土匪元戈一个“脱”
字虽然说得气势汹汹,但当宋闻渊当真解了衣襟露了半边肩膀一脸予取予求靠着马车坐在那里的时候,元大小姐瞬间红透了耳根子——这人当真生了一双勾魂的眼,眼尾修长,侧目看你的时候,如同一笔浓墨写到尽头时扫出的那片氤氲,带着几分妖气。
谁能想到,铁血手腕的锦衣卫指挥使,竟有这般令人怦然心动的艳色。
元戈闪烁的眼神落在宋闻渊眼里,他嘴角微勾,“第一次?”
元戈摇头,只是第一次替男人治疗外伤。
知玄山有的是擅长外伤的大夫自然轮不到她,她学的是毒,医术主要是为了治疗兄长的病,不算精湛,只是对付外伤绰绰有余了。
她迫使自己专注于宋闻渊的肩膀,伤口已经经过了包扎,只是不知怎么又裂开了,鲜血从细纱布下面渗透了出来,晕染了一片。
她指尖轻颤着解开纱布,目色触及深可见骨的伤口,瞳孔微微一颤,这么重的伤……这人是铁打的吗,这样的伤口还能旁若无人地坐在这里看书喝茶?
元戈轻叹,用帕子压着伤口,面色不善地问他,“金疮药总有吧?”
宋闻渊动也没动,只朝着自己怀里努努嘴,意思让元戈自己拿,才道,“方才上车时没稳住,牵到了伤口……血腥味,很重吗?”
他今日穿了黑色的衣裳,就算晕染渗出一些也是瞧不出的。
“还好……”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