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 好运分你1点(第2页)

“戈登前辈~,这个送给你。”

哈雅塔笑眯眯地把那枚异国金币塞到戈登手中,“见者有份咯,

我从小运气就很好的,分你一点~。”

望着掌心中那枚光泽内敛的古老钱币,戈登先是愣了愣,随即有些慌忙地站起身来,准备谢绝。

没想到亚摩斯先开口了,“收下吧,组队狩猎后依照功劳分润战利品是规矩,这些奇面族大多都是你斩杀的,本来你应该拿大头才是。”

“可奇面族之王是您......”

“奇面族之王的出现是意外,与任务本身无关,那块纯水晶的价值远在异国金币之上,你放心收下便是。”

亚摩斯笑着再次打断了戈登的话,并将话题引向了别的方向,“20只奇面族的讨伐数目应该够了吧?”

戈登依旧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却也知道不太合适继续推辞,他朝着哈雅塔讷讷地笑了笑,最终还是收起了金币。

随后,像是要掩盖心中的惊喜与惭愧似的,戈登满脸认真地回答道:“足够了,这里有十五具奇面族的尸体,加上之前的九具,绰绰有余了。”

“很好,准备返程吧。”

......

限时一周的讨伐任务,却在第一天便有惊无险地完成,戈登难免心生出了种虎头蛇尾般的感觉。

他们花了一个多小时返回营地,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便离开猎场,搭上了一支过路商队的顺风车,踏上了返回米纳加尔德的旅程。

其实,以戈登以往的习惯,若是任务提早完成,自身的状态又很好,他会选择继续在猎场逗留一段时间,采集一些矿物,草药之类的素材,还有特产香菇那样的结算物品,将收益最大化。

不过,他也能理解亚摩斯立刻返程的决策,毕竟,奇面族之王依旧存活于这片山林之中。

在奇面族之祭结束,奇面族之王返回深山以前,这里都不再适合自己这种二星猎人,以及哈雅塔这样的初心者活动。

但他还是有些想不明白。

亚摩斯前辈为什么会在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放走那只奇面族之王?

在返回米纳加尔德城的货车上,戈登问出了自己心底的疑问。

“我就知道,你会来问这个问题。”

亚摩斯的神情变得严肃,他甚至还特意把躺在货堆顶上逗弄猪扒的哈雅塔也喊了下来,待两个年轻人在他面前乖乖坐好,这才继续道:

“你们觉得,猎人的职责是什么,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又该是如何?”

哈雅塔与戈登闻言,面面相觑。

这算是理论课?哲学课?还是思想品德课?

“猎人的职责应该是清除危险的怪物,至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竞争吧。”

戈登的回答中规中矩,亚摩斯点点头,又看向哈雅塔。

哈雅塔多思考了一阵,道:“猎人的职责是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保驾护航,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的话,戈登前辈说的竞争是一方面,还有共存吧?”

亚摩斯眼中浮现起一丝笑意。

很显然,哈雅塔的回答更符合他的心意,但是戈登那种略微偏向激进的理念,也并没有错。

至少在眼下这个人类活动区域只占整个世界不足百分之十的时代,戈登那种理念,才是绝对主流。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