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相比刚入学就把上届校霸送进医院的,会长的好兄弟叶扬,会长本人已经算得上低调,但也绝不是好说话的角色——入学时多少狂蜂浪蝶上赶着往会长身边扑,现在都只敢偷偷地望一望他,假装欣赏欣赏一瓶花。
他这么一想,有点怂了,递出去的手腕刚打算往回收,就见言祈伸出冷白手指,在习题册和模拟卷间翻了翻,没什么起伏地说“晚点拍我卷子给你。”
过了两秒沈青才反应过来,言祈这是把自己答案共享给他的意思。
沈青差点儿给他跪了“谢谢会长,会长万岁!”
会长没有搭茬,接着看书了。
沈青又出声试探“那您看这个,练习册?”
言祈猜到他会问这个,眼都没抬一下“我只负一半。”
剩下去找另一位。
沈青一听就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思维发散联想到另一个罪魁祸首,喉头猛地一动,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他还想多活两年。
窗外雨声越来越大,沈青头往旁边一歪,去瞅言祈手里书的封面“欸会长,你看什么书呢?好看吗?”
言祈把书往上一抬,竖起封皮给他看一眼,又放下“这学期文艺晚会,话剧社的节目。”
《仲夏夜之梦》,莎士比亚的一部喜剧。
“哦。”
沈青接着探头往他书页上瞅“这次会长也参演?”
言祈抬眼看他,摇了摇头。
这学期文艺晚会定在五月中旬,学生会准备的节目是大合唱,他负责指挥。
除此之外,晚会场地布置、收尾工作以及其他社团的节目都要来找他报备进行安排。
并没有时间排练话剧。
话剧社这届社长是高一的学妹,叫周以岚,据说上届社长毕业后老社员走了不少,留下的一个二个都不管事,才把新人推上这个位置。
她第一回准备文艺晚会的表演,不熟悉规矩,挑了个超过一小时的剧本,但文艺晚会从7点开到10点,不可能匀出这么长时间给一个节目。
言祈建议他们换个剧本,却听周以岚说,已经把演出服租好了。
他只好退而求其次,让他们删改剧本,缩减到三十分钟内。
那之后过去一天,言祈再次收到周以岚的微信回复,说社里没人乐意揽这个活,还因此吵起来闹得很不愉快,说完给他发来个汪汪大哭的表情包。
“所以,”
沈青听完,指了指他手里的书“您这是要亲自出马?”
言祈耷着眼帘,说“试试。”
“我们会长还是人好。”
沈青抱着后脑勺往书架一靠“换了我才懒得管他们。”
言祈没有接话,睫毛在眼底扇下一片剪影。
沈青也不好再打扰他,自己逛了一圈,没找着感兴趣的书,又回到原地无聊地打开手机连上校园网,刷一中的学校论坛。
版面一加载出来,满屏都是会长、叶神、分化、alha这几个关键词。
言祈和叶扬在学校里人气一直很高,分化后就更加离谱——譬如abo版块最受欢迎的alha投票贴,早上管理员才把他们名字加入选项,不到半天,这俩人票数就双双超过原本的第一。
投票统计的条形图上,他们像两座一夜间拔高的双子塔,原本的第一名与之相比顶多是栋小平房,剩下那些alha就更惨烈,雨后春笋似地参差不齐。
沈青瞅瞅论坛里一片管言祈喊老公的oga,再瞅瞅随意倚在书架阴影里的会长本人,喉头动了动,又咽回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