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5章 小公主不想做神仙(第1页)

“父皇,母后我说的都是真的,要是你们不相信的话,我可以带你们进空间里看看,你们说不定能想起从前。”

小公主说着,就将福宝和李天泽带入空间。

看到空间,福宝第一时间就震惊了。

“这,不是跟我出生的那个地方一样吗?”

李天泽的脑子里,瞬间闪过许多片段。

当年他在外游玩,忽然看到一个小女娃从风水宝地蹦出来,当时他吓了一跳,却又觉得新奇。

后来他带着小女孩进入天庭,玉帝将小女娃认作干女儿。

他记得当时,玉帝看着福宝的眼里都是怜惜,他问玉帝为什么,玉帝当时并没有说,直到他长大一些后,玉帝才告诉他,福宝的魂魄受损,即便是仙人,也很容易消散。

他当时怕极了,他不想福宝消散,不想以后都看不到福宝。

于是,他去了南山,跟观音菩萨学习,练成了明珠。

只要戴着这颗明珠,福宝就能安全。

可他还是回来晚了,玉帝发现福宝魂魄不稳,怕她的仙体无法承受,当即让她下凡历练,只希望福宝能够借助历练稳住魂魄。

他追上福宝,想要将珠子给福宝,谁知忽然有个异世的灵魂穿来,将他的珠子撞落凡间。

他遍寻不得,又怕耽搁了时间,赶紧在福宝之前投胎。

因为他要做福宝的哥哥,才能保证福宝的安全。

福宝也想起来了,她看向李天泽的目光越发柔情。

“夫君,原来你从一开始就喜欢我。”

李天泽面色微红,当着小公主的面,他有些不好意思。

“我去那边玩儿,父皇母后你们说话哈。”

小公主很有眼力见,直接转身跑远了。

“福宝,或许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决定要永远都跟你在一起了。”

李天泽没有再犹豫,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爱意。

福宝感动:“夫君,我虽然不像你喜欢我那样早,但我很确定我喜欢你,这辈子,下辈子都会喜欢你,永永远远。”

李天泽的心瞬间被装满了,将福宝拥入怀中,他万分庆幸。

“好在最后我们还是在一起了,不然我真要后悔死。”

想到那珠子被顾凤兮撞掉,又成了她的保护伞,还给她带去的那些荣光,他就后悔。

若是他能将珠子收好,顾凤兮也不可能借着珠子作威作福,害得福宝受苦。

“不过那珠子是从孔雀手里拿来的,所以那孔雀的灵魂是顾凤兮?”

福宝忽然想到这个,眼角狠狠抽搐,这个女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应该是,不过咱们的小公主刚才说了,禁地的那些猛兽会好好对待顾凤兮的,相信她以后的日子会痛不欲生。”

顾凤兮一直向往富贵荣华,可最后不但变成了一只脱毛的孔雀,还要生活在林子里,被各种动物攻击,肯定接受不了。

“真惨!”

福宝忽然有些同情顾凤兮了,毕竟她家小公主的手段,她可是知道的。

“那也是她活该,若不是她,我们早就订婚,也不会生出那么多事情。”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