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应该插手的,她应该把秦佳苒留住。
她想过一千种一万种后果,没有想过小姑娘会走得这么决绝,而谢琮月,她最放心的大儿L子,为此丢了魂。
“他好些没有?还那样吗?”
易思龄很低落。
瑞叔艰涩地点头,“还那样。”
从苏城回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所有的理智冷静都坍塌粉碎,之前压抑得越狠,如今反噬越凶猛。
易思龄拿起桌上凉掉的茶水灌下去,许久才缓缓说:“劝他少喝点酒,伤身。”
瑞叔带着那张池家的邀请函去了留苑。
谢琮月正在写字,红色洒金蜡染宣纸,凌厉的黑字拓在其上,笔锋冷而肃藏着浓厚的杀伐。
桌角那一盆梅花长势喜人,高了数寸。
谢琮月的字是很好的,从小师从名家,又苦练多年,就算是在国外读书也没有扔掉练字的习惯,但他笔下的字多是潇洒俊逸,游龙之间,自有倜傥从容的风流在,他甚少将字写得如此凌厉,潦草,像是在发泄什么。
那张邀请函自是扔在了某个不知名的角落。
“找到没有。”
“........还没有。”
瑞叔垂下头,组织语言,“最后的地址是新加坡,也找了,目前还没有找到。”
在国外找人比国内难上百倍。
也许,一辈子都找不到。
也许。
谢琮月沉默良久,手笔悬停半空,久久,墨水滴下去,他把一些细碎的痛意咽下去,“继续找。”
“晚餐备好了,是在这吃吗?”
“不用。
以后不是她的消息,不要来烦我。”
谢琮月挥挥手,让瑞叔下去,那只玛瑙笔被扔在红纸上,摔下去的瞬间,墨水飞溅,点点滴滴,像落雨。
瑞叔踌躇了许久,还是叹气,转身离去。
谢园笼罩在一片阴云之中,所有人都惴惴不安,这个年算是糟蹋掉了。
又过了一周,元宵节前后,谢园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客人。
孟慧晚。
她登门拜
访那日刚好不巧,易思龄正陪着谢浔之在外应酬,过年是维系人情的关键时期,其实这些应酬往年都是由谢琮月出面,但今年谢琮月推掉所有邀约,天大的局都不去,但谢琮月不去,总要有人去,夫妻两对这叛逆的儿L子又不能打又不能骂,只能悻悻地辗转在各个酒局饭局之上。
()
慧慧,你最好别去招惹他,免得生气,他现在.....是我和你叔叔都管不了。
易思龄对着电话说。
?本作者小涵仙提醒您最全的《深渊蝴蝶》尽在[],域名[(()
孟慧晚笑了笑:“没事,阿姨,我看情况。
阿月脾气好,不会乱生气。”
挂完电话,孟慧晚对前来接待的佣人微笑致意,“麻烦跟谢先生通报一声,说我来看看他。”
佣人去了,十分钟后折返,面露难色,也不说见还是不见,只是满面愁容。
一问才知,这小佣人根本就不敢进去,说少爷不准人打扰,她怕若是多嘴惹怒了少爷,是要被扫地出门的。
孟慧晚怔住。
在她印象中-->>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