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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时代(第1页)

直觉来说,湾湾这边比港港安静多了。

虽然林见鹿每次来湾湾都会习惯入住的酒店楼下,照例也依然是肯定有狗仔驻守的——林见鹿自己甚至都发现了几个嫌疑目标。

然而,比起港港那边狗仔的疯狂,感觉上还是差远了。

他的这种感觉,维持了大概一个小时。

中午在酒店内吃饭的时候,张爱嘉多年在湾湾的人脉,使得林见鹿收到了一条信息——他入住房间的隔壁,已经住进来一组狗仔了!

真好……

想爆粗口,但想想又似乎并无必要——这理所当然也是挣钱的代价之一。

当天下午,房间保持不退,他自己又跑去到两个路口之外的另外一家酒店开了房间,这才觉得心里稍微舒服了点。

然后……干活。

他目前要做的工作是要录四首歌,陈舒华的《闹哄哄》、《夏天的风》和《这世界那么多人》,以及任贤启无比珍视的那首《心太软》。

任贤启还在港港努力的跑宣传,没回来,先录陈舒华。

结果时隔数日,陈舒华一看见他,就还是忍不住要笑,一边笑还一边脸红,搞得老李他们几个都有点莫名其妙,“喂,工作结束再谈恋爱啦!

上班时间!”

还敲桌子,看着林见鹿,冲陈舒华比划,“管一下啦!”

大家都是跑来看林见鹿是怎么给人做作品的,没人愿意来看你们秀恩爱。

陈舒华感受到大家的不满,赶紧冲大家道歉。

只是依然不太敢看林见鹿,似乎生怕自己又要害羞地笑起来。

反倒是工作一开始,她很快就收起了繁杂的心思,整个人飞速地就认真起来。

然而事实上,林见鹿的工作很简单。

他出道几个月,来湾湾这边也不是一次,已渐渐知道其他人做音乐的基本模式,但他无所谓,还是按照自己的老习惯来——就陈舒华这把嗓子,只要帮她把情感情绪理顺了,感觉找准了,那还不是一录一个准!

不吹牛逼,整个华语歌坛,男男女女所有的现役歌手加一块儿,陈舒华的唱功就算进不了前三,也是稳稳前五了——连周华建都佩服的唱功!

穿越之前,林见鹿也跟当时网上的很多观点接近,认为越是远古的歌手,越是没有什么唱功可言,好像唱歌这种事情,是真的一直在进化的,好像欧美歌手们后来开拓开发出来的一系列什么胸腔头腔共鸣,什么弱混强混,就是多么高深的东西一样——但事实上,穿越之后现场听这个年代的很多歌手唱歌,他们和她们的“技术”

可能的确不是那么的“先进”

,但却几乎每一道声音都是那么的硬!

那都是他们自己苦苦磨砺多年,从本就已经异常优异的天赋里,又挖掘出来的吃饭的技术——技术这玩意儿,从来都不是越新越牛逼的!

举例,陈舒华,她的声音稳定度极高,共鸣极好,清澈、清冽、圆润,而且她唱歌三十多年,气息好到只要她认真唱,你几乎听不到任何的换气声息。

一个下午,就把陈舒华本来以为肯定最难录的《这世界那么多人》给录出来了——偏偏听到监听耳机里的成果,连陈舒华自己也认为,已经唱的足够好。

节奏飞快,效率惊人。

滚石这边的一帮人简直惊为天人——是真的没见过这种录音速度的!

之前只是听说,现在就是真的看到了!

关键人家录音,压根儿不去尝试任何的可能,人家是直接告诉陈舒华,你就这样这样,这个地方这样,那个地方那样,那个颤音给我去掉,这里加一点力量,那里给我唱的脆一点……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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