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话间,一边清理李二身上的草药,一边观察者后者的情况。
“我留在村里的药,你吃了几服,现在身上有力气吗?”
李二如数作答。
易年和李老歪收拾完草药,坐在床边,给李二把了把脉。
李老歪知道自己在这里无事,出了房间,听得又在外面喊道:
“老婆子,快点做饭,晚上让小神医在咱家吃”
。
这时灶房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女音:
“我当然知道要留小神医在家里吃了,就你话多,鸡我都已经抓住了,你一会去杀了,天天喊,喊个什么喊。”
“你个婆娘家,还反了天了”
。
说着,声音也渐渐远去,应该是去杀鸡了吧。
把完脉,知道李二的身体正在慢慢好转,叮嘱他再吃一服药之后便不要再吃了,是药三分毒。
易年又开始询问:“二哥,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有中毒的症状,和你一起去打猎的邻村的那几个人,也有症状了吗”
。
“我就是前几天,约着他们一起上山打猎,吃的都是自己带的干粮,喝的也是自己带的水,打到的野兽也没有吃,回来就开始有了症状,开始的时候老爷子说我这是害了冷热病,不过后来和咱们村里的那几个人越来越像,我就去找村长要了几服药,村长说有这个情况就给小神医你稍个信儿,我送完口信之后就回来家里,吃了几服药之后,慢慢也就好转了。”
易年听的此言,眉头不禁皱了起来,这中毒的事情,最近几个月里,已经发生了很多次。
别的村子也有,可是远没有青山镇多。
毒性倒也不强,身体强壮的村民,不吃药,有个个把月的时间也就慢慢把毒素排干净了。
可最头疼的事情,就是不知道这毒从何来。
即使正在中毒的人,明明通过望闻问切的行医方法,能判断是中毒,可偏偏找不到这到底是什么毒。
痊愈之后,就像是从来没有生过病一般,身体一如从前。
今天的李二是最近这些人里,易年医治过的中毒最深之人。
现在明明身体里还有毒素,还没痊愈,可就是探查不到在哪里。
前前后后忙乎了近半个时辰的时间,直到外面的天色擦黑,也没看出一个所以然。
嘱咐了李二几句,让他好好休息,有什么情况及时通知自己,便背起竹篓向外面走去。
来到院间,正看见李老歪手里拎着一只刚刚杀死的大公鸡。
见易年要走,连忙想上去拉住,可一手一只死鸡,一手一把刀,一时间没手去拉。
只得双臂张开,怕易年跑了一样。
“老爷子,我就不在这里吃了,你一会把鸡给二哥炖个汤,小火熬一个时辰,放点连翘,莲子,对解毒有帮助,可能会坏了汤的味道,不过总比药要好喝嘛”
易年说着,伸出手把李老歪张着的双臂放了下来。
李老歪这是恨不得把那马上就要治好的头再次摇歪,
“那可不行,这鸡是给小神医杀的,我家那傻小子,身体好的很,不用补,倒是小神医你,看起来这么瘦,一看平时就吃不饱,今天又大老远的跑来给我那儿子瞧病,我要是不留小神医吃个便饭,那不是让村里人戳我脊梁骨吗?”
嗓门随着情绪的激动,也变得越来越高,易年见状,笑了笑:
“老爷子,言重了,行医救人是我的本分,看见你们身体安康,我也跟着高兴,饭就不吃了,天快黑了,一会还要赶路回去呢,夜里的山路不好走,改天一定来尝尝您老和李婶的手艺”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