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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苏爸爸虽然跛脚残疾,只有一个女儿,却没有重男轻女,一直很支持女儿读书。
用钢笔除了是一种情怀,用墨水也比较实惠。
当墨汁从笔尖落到纸上。
“wearetroducedtothenarrator,apilot,andhisideasaboutgrown-ups……”
这个世界就安静了。
没有窗外的车水马龙。
没有玻璃上的苍蝇。
没有图书馆里来回走动的人。
没有对面桌子上交头接耳的年轻人。
展现在小七面前的是另外一个世界。
这是一个飞行员的世界,飞行员又带小七进入另外一个世界。
当他的飞机坠落到沙漠上,开始了一场全新的生命旅程。
窗外的阳光慢慢爬进来。
爬过窗台上绿萝的叶子,爬过一扇一扇的书架,爬过一张一张的书桌。
这时候的阳光已经被分割成一束一束的,或宽或长。
有一束长长的阳光,终于落到了那个认真书写的少女小七面前。
又一点一点的靠近。
爬上干净的纸上,爬到了整齐漂亮的英文字体上,爬到她的手上。
细细白白的一双手,没有劳作的茧子,但是有书写的茧子。
握笔的位置,大拇指、食指的指腹,中指的第一节的侧面,小手指的一整面,都有茧。
从上幼儿园到高三毕业,她书写过很多很多字。
她也记不得用了多少支铅笔,多少支自动笔芯,多少支圆珠笔,多少瓶墨水。
她不是全村的希望,村里人对她没有什么特别的期待,最多有一点谈资。
她是全家的希望,父母的希望。
像是古代的秀才,举家之力,供她读书,希望她出人头地,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阳光就爬到她的手的位置,就没有再前进。
或许有窗帘挡住,或者书架挡住,或者其他。
只是适应了这个光的少女小七并没有停顿,仍旧继续书写。
她的字很漂亮,比一般人好看很多。
因为从拿到爸爸送她的钢笔开始,就有注意认真练习,一直坚持。
笔尖碰触纸张的声音,墨汁的柔润,大概是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之一。
时间像是停止了一般。
或者时间也在流逝,只是变缓慢了,外面的时间一个小时,可是足够小七在小王子的世界徜徉一生一辈子。
阅读很美好。
书写很美好。
这大概是人要读书的最本质原因,金榜题名,黄金屋颜如玉只是额外的收获。
书写的时候,身子要端正,握笔的姿态也要端正,否则就很难坚持长时间书写,会疲惫会驼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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