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觉得自己已经尽力而为,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后悔。
接下来就是等待成绩公布的时刻了。
几天后,成绩公布出来了。
家林紧张地打开成绩单,当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通过名单上时,心中充满了喜悦和自豪。
他成功地通过了考试,顺利取得了林业技术员专业证书!
这个证书不仅是对他努力学习的认可,更是他未来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同时,他也收获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同在林业组一起劳作的小芳,对家林的聪明才智很是佩服,暗恋家林已经好久的小芳终于借机会吐露了自己的心声。
那天,他俩在一起嫁接果树苗,小芳故意问:“这嫁接树苗有什么好处?”
“和人一样,男女互相结合,才能结出甜美的果实。”
家明不紧不慢幽默的回答,如同给了小芳一颗定心丸。
更没有想到的是,当年上级有关部门决定选派两名优秀青年去海南参加优良品种的培育工作。
何家林成为了全公社青年的首选人物。
“这何家林啊,没想到这小子运气这么好,居然被选派去海南参加优良品种的培育工作!”
全公社的青年都羡慕得不行,他却轻松入选。
经过半年多的辛勤劳作,何家林终于圆满完成了育种任务。
在当时交通十分不便的情况下,他还能安全返家,真是太厉害了!
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这些经历让他的成长更加丰富多彩。
在海南育种半年,家明和小芳鸿雁传书不断,两人的感情也日益加深了。
返程不久便在亲朋好友的共同见证下,举办了简朴而热闹的婚礼。
因为家林的农、林业技术水平都过硬,所以仕途也比较顺利,从海南返回家乡后,他很快就被全村人推选为生产队的队长,在大队的老书记卸任后,又挑起了大队书记的重任,在接任大队书记工作短短的几年内,整个大队农,林,牧,副业生产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员收入也得到了史无前例的翻倍增长,不久,年轻的家林就顺理成章地被提拔到了公社,担任了公社的团委书记。
在这期间,他组织了青年突击队,完成了送水上山,扩建农田,开山修路等重要的工作任务,后又因工作需要,担任了公社办公社主任的工作,接着又在副乡长的位置上一直干到退休。
虽然家林在领导岗位工作多年,还分管着乡镇各企业,在外人眼里的都羡慕肥差。
但他始终牢记着王家庄姥姥的教诲——“沉浮宦海两茫茫,两袖清风是妙方。
无欲则刚容乃大,身心无虑暖夕阳。”
家林在领导岗位3任职0余年,平日里,始终保持着热爱劳动的本色,他既没有打麻将的爱好,也不喜欢去参加各种灯红酒绿的应酬。
业余时间就爱在自家院里种草养花。
因此,他始终是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好干部,安全着陆后,一直享受着和美的退休生活。
何家盛从小就体弱多病,因此,他总是爱默默地坐在那里思考问题。
他平时话不多,但只要一开口,必定能引起在场所有人的哄堂大笑。
有一天,母亲玉秀半开玩笑地对何家盛说:“家盛啊,你看看你自己,又不能吃苦,又没有力气干活。
做掌柜吧,你又没有本钱,那你将来能做点什么呢?”
何家盛听后,并没有生气或沮丧,而是自信满满地回答道:“马季和侯宝林,他们是靠出力气还是靠出钱才成功的呢?”
这句话让满屋子的人都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