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自从外星文明海族的探测舰艇出现。
林辰就将七级体质之前的所有修炼功法交给了国家,事实上他们之前也有,不过林辰这次交给他们的又有了许多改动,这是林辰这一世融合武学做的调整,比之前更容易一些,更适合现在科技不够发达的时候修炼,其中还融合了许多他自己修炼的体会跟感悟。
其中。
像廖家、少林、宁家、雷家这样的江湖大家族,甚至连一些中小家族林辰也都传授给了他们,因为这批人有基础,有武道基础,更容易修炼有成。
所以现在九级体质前面的一些修炼功法他们都知道。
南北等人早在酒席结束后就去刮练,林辰早就给他们设计出练计哉,繁重的让他们一个个耽误一点时间都跟割肉一般心疼,因为每天的量是固定的。
来接人的时间都要从他们休息的时间里扣除,牛家武馆的人虽然对于宁守家也都很尊敬甚至也有崇拜的。
但只是因为他的战绩跟过去,见一面之后该干什么干什么。
在这里。
没有前呼后拥,没人会一直围着他们转,田园说完之后跟他们摆了摆手,已经向自己的别墅驶了回去,嘴里嘟嘟囔囔的说着什么。
四人第一次有这种感受,这种感觉新奇是新奇但更让他们心里难以平静的是。
林辰真的突破到了七级体质了么。
他们虽然手中没有七级体质之后的修炼之法,不过却有关于七级体质之后一些简单描述,那绝对已经是传说中、不,那应该是神话中才有的力量。
林辰让田园如此说,就是让几人能更坚定的去学九级体质,他们的基础学习九级体质,只要用心那绝对会很厉害。
爷爷跟夏克的手术早就已经完成,不过林辰并没有立刻回来,他是有多方面的考虑的,包括让田园将自己达到七级体质,找到肉身成圣之路都跟宁守家四人说出,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在这几天内将九级体质好好钻研一下,放下一切,用心去钻研。
在宁守家他们来到牛家武馆的第四天,林辰跟陈老、夏克、麦稳四人赶回武馆。
四人从别墅区的门口下来,夏克的身体虽然有林辰的特殊帮助,不过此刻也只能先坐着轮椅,倒是陈老已经可以随意自己下地走动,甚至连他胸口那巨大的刀口都已经几乎消失,只要他力量再凝聚恢复一些,不会有任何伤口留下。
刚下车。
看着宁守家四人跟田园也正过来,陈老微微控制声音问道:“这四位可都不是一般人物,不论是在武道还是其他方面,你让人家给你当了半个多月苦力,又在这里晾了几天,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林辰淡淡一笑,信心十足:“您老绝对想不到的。”
“哦!”
陈老很是意外,也很感兴趣:“那我到要拭目以待,看你能搞出什么花样来,以前爷爷从来没刻意去追求力量,不过这次不同了。”
陈老虽然当初力量比之宁守家他们都要强大,却从来没刻意太去追求过。
此时要同孙儿一起面对强敌,与以前自然不同。
听爷爷的意思耍参加。
林辰干笑了两声没说什么,因为自己这个,训练计划实在有些……”
,
就在林辰不知该如何跟爷爷说的时候,田园已经加速过来,兴奋的冲到陈老身前:“爷爷,您的身体这回全好了吧?”
“哈哈……”
陈老开心的笑着点着头,摸着激动开心的田园:“好了,这回都好了,就连后边的手术都不用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