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若再不老实的认错,她日后当真处处将他当王爷敬着可怎么办?毕竟宋寻月所说的,也是他想要的,他想要她做真正的妻子!
念及此,谢尧臣彻底放下了心底最后一层骄傲,声音也大了不少,再次诚恳道:“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不会再胡乱折腾你和你家里人,也不会再自矜身份。”
居然没有不耐烦,还一次比一次语气诚恳,宋寻月甚是满意。
她转头看向谢尧臣,正见他垂着眼眸,长睫覆盖在眼睑下,模样居然……甚是乖巧。
既如此,那就让他开心一下。
宋寻月放下了不快的神色,身子转向他,语气也柔和下来,向他问道:“天气虽已回暖,但这才刚过完年,你怎么没穿大氅?”
说着,宋寻月弯腰握住他的手,扣着他戴扳指的拇指,拉起来,将他手背贴到自己脸颊上,像贴着心爱的宝贝,语气软软的问道:“冷不冷?”
谢尧臣呆住,只觉浑身似被闪电击过,心仿佛化成了水,柔成一片。
谢尧臣怔怔看着她,喉结微动,他感觉自己有些腿软。
原来老实认错,不再总想着自己“身为王爷”
这几个字,居然会获得如此贴心温暖的关怀,这不比回回想着怎么扳回一局更叫他身心愉悦?
这一刻,他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他有了妻子,这宛如蜜里调油的幸福,竟如此叫人贪恋。
他忽地想开了!
自己的夫人,他便是脸皮都不要的低头去哄又能如何?只要她高兴,等着他的不就是人人称羡的生活?他之前到底是哪根筋没搭对,怎么总想着怎么气她?
思及至此,笑意在谢尧臣唇边绽开,他怕说不冷,宋寻月松手,只道:“还好,没有特别冷。”
宋寻月又拉起他另一只手,两只手各抓一只,贴在自己的脸颊上暖着,但她手比谢尧臣小的多,只能抓着他最凉的指尖。
脸蛋被他手一挤,变得甚是可爱。
宋寻月接着对谢尧臣道:“我也不是故意为难王爷,但王爷总是说生气就生气,也不告诉我缘故,还总想出些奇怪的法子……”
说着,宋寻月嗔了谢尧臣一眼,委屈编排道:“那官家女子掷的果,怎没狠狠砸到王爷的头。”
“哈……”
谢尧臣闻言笑开,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他自笑了一阵,随后双手顺势往前窜了窜,捧着她的脑袋,轻轻将她拉到自己怀里来,单手下落,环住她的腰,将她抱住,贴着自己。
宋寻月说的对,他应该告诉她缘故,而不是自己独个恼火。
经过这么几次,他也确实感受到,自己在屋里憋着时,胡思乱想的感觉,当真不好受。
他拇指在宋寻月光洁微凉的脸颊上轻轻摩挲,垂眸看着怀里的宋寻月,第一次尝试着开口:“没有什么官家女子掷果,我编的。”
宋寻月双手搭在他领口处,抬眼看着他,故意问道:“那王爷为何要编这瞎话框我?”
谢尧臣眸微低,眼底闪过一丝委屈:“那日陪你回娘家,我见顾希文看你,又想起你们有过婚约,心里不舒服。
所以我便想着……”
宋寻月嫌弃的接过话:“所以你便想着,你为这事吃醋,就想看看我会不会因为你吃醋?”
“嗯……呵呵。”
谢尧臣应下,笑意越发不好意思。
回过头再去看,当真幼稚!
宋寻月忽地伸手,一把掐住了谢尧臣的脸。
谢尧臣一愣,眼露诧异。
宋寻月挑眉道:“王爷之前就是这么掐我的。”
谢尧臣忙抬手盖住她的手,连连道:“掐掐掐,再用点劲儿都成!”
宋寻月绽开灿烂的笑意,再次认真辩白道:“我那日就说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