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面全是黑色的土壤,这些土壤和一般的黑色泥土不同,没有任何营养,像是从污渠里排出来的垃圾。
放眼望去,满目都是茫茫的黑色,天空极亮的白,将天上地下清晰地划出分界。
根据她在城市内店铺购买的平邑旅游手册,平邑这座岛上百分之八十的土地都是诸如此类荒芜的黑土,而城市只占据全岛百分之二十的面积。
离开防护墙,就跟荒野求生没区别。
舒凝妙和微生千衡顺着老板指的方向走了大概十几分钟,天色还是明亮的,她开始犹豫要不要在这里等到晚上。
任务的完成时限只有48个小时,意味着他们只有两个晚上的时间。
他们在城市中寻找线索已经差不多花费了一个晚上,刚刚从防护墙出来时天色刚亮。
如果再等到晚上,浪费的时间就太多了,一点儿也不保险。
舒凝妙要抢先完成任务,因为她要的是第一。
平邑也有不畏光的污染体,难度不用想会比畏光的更难,但在总体T6的难度之下,舒凝妙还是愿意尝试的。
他们往前走了一段路,看到烧毁的废墟更多了,平坦到一览无余的黑土地,废弃的梁柱和屋脊倒塌下来,钢筋交错着没入黑土,阻挡住大部分视线。
舒凝妙警惕了一些,示意微生千衡安静,高大断裂的墙壁构成大片阴影,十分隐蔽,阴影下说不定就藏着危险的东西。
微生千衡无动于衷地注视着眼前的废墟,突然半跪下来,轻轻捧起一捧黑土。
舒凝妙忍不住说他:“你是小孩吗,别乱碰东西,这里的土说不定和海水一样有问题。”
他侧过头,自下而上仰视着舒凝妙的脸,长长的睫毛随着风微微颤动,有种奇异的美感:“你知道这里的土为什么是黑色的吗?”
“污染。”
舒凝妙随口道:“还能有什么?”
“是因为潘多拉。”
他看了她一眼,眼底浮现笑意,转头望向前方,用一种平淡的语气叙述:“庇涅当年在平邑建立的实验基地,全名是第三国立研究中心。”
现在的国立研究中心,全称是庇涅第七国立研究中心,不用想,前六个肯定已经不复存在了。
舒凝妙平日生动的表情慢慢安静下来。
她学着他的模样蹲下,侧过头看了他一眼,正对上他深黑的视线,黑如深潭,仿佛将刺目的光都吸了进去。
“所以后来为什么污染了?”
舒凝妙完全是听故事的态度。
“不知道。”
微生千衡张开手指,让黑色的土壤顺着修长的手指从缝隙滑下去:“但是我知道这里的黑色土壤和海洋里都含有不同程t度的潘多拉,所以极其易燃。”
“原来你早就知道。”
舒凝妙瞪他。
微生千衡没有再回答,凤目微阖,风中传来了破空的声音。
舒凝妙瞬间低头转身,就势拔出身后的铁剑,速度迅疾,剑身抽出时还因为高速的震动发出低低的嗡鸣声。
她抓着微生千衡的肩膀,把他推到自己身后。
下一刻,不远处传来极快的嗖嗖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土壤上爬行。
舒凝妙握着剑柄的手陡然一紧,只见二十米开外的地方,伏趴着一个庞大的怪物。
更可怕的是,已经到这么近距离她才察觉。
除了“怪物”
,舒凝妙想不到任何其他形容的词汇。
面前有她三四个那么高的怪物,周身通体雪白,背上收拢着四对洁白的羽翼。
如此纯白的怪物,和她想象中的“污染体”
相差甚远。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