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1第 41 章(第4页)

周行朗把他追上了,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别动啊,把包留下。”

他拿出手机正要报警,黑色卫衣转身就是一脚,踢到他的膝盖上,周行朗腿一弯,没跪下去,一拳头直中黑色卫衣的脸中央。

对方戴着口罩,周行朗直接把他的口罩撕了下来。

这黑卫衣发现自己被人看见了脸,对方力气还挺大,估计一时半会儿分不出胜负,还容易被抓,一下就慌了,提起地上的包就跑。

周行朗一看想追,膝盖却是剧痛,他痛呼一声,直接坐在地上,打电话报了警:“警察同志,我刚才……遇见一个抢包的。”

他说了地址后,描述了一遍过程,他是怎么追抢包贼的最后追回来了一部分失物。

问他知道失主是谁吗,他说不知道:“我从超市出来,看见她抢包就追上去了,也不知道是谁。”

犹豫了下,周行朗打开女人被抢的包看了一眼。

里面有个钱包,钱包里很多张卡,还有护照、口红什么的。

护照上的照片很漂亮,长得像某港星,甚至比那还出众。

周行朗看了眼名字:“失主叫……leong什么……新加坡人。”

他看见了下面的签名,是中文字,叫梁岚。

一听是老外,警察马上重视起来。

周行朗进了警察局,把东西放下,就接到了路巡的电话:“你没在事务所?”

“我在派出所……”

话还没说完,路巡就重复了遍:“派出所,哪个派出所,怎么了?”

“我没事儿,遇到一个抢包贼,不是抢我,抢别人的,我追上了。”

周行朗没说自己受伤的事。

路巡说马上过来接他。

旋即,警察那边就说,联系到失主了,失主正在赶来的路上。

路巡从事务所过来得很快,周行朗站起来:“警察同志,东西我就留这里了,失主如果来了还给她就行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警察问他不等等失主吗:“失主刚刚接电话的时候,说要好好谢谢你。”

周行朗说不用了:“做好事不留名。”

他一瘸一拐的,路巡要背他,他没让:“没多大事,我走慢点就是了。

你没看见桌上那些东西,都是我从贼手里抢回来的。”

路巡却不见得多么高兴,微微皱着眉:“下次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我那是见义勇为……刚刚还有个警察说,给我颁发一个好市民奖,奖励慰问证书,问了我名字呢。”

上了车,他才发现今天是路巡开车。

周行朗坐在副驾驶座,路巡给他扣安全带:“你就没想过,万一那个抢包贼有刀呢?”

“我怎么知道他有没有刀,他抢东西,肯定不想伤人啊,再说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那个被抢的女人,也够傻的,被抢了包居然也不叫,傻了似的站在原地,好像没见过抢包贼一样……”

“长得漂亮吗?”

路巡发动了汽车。

“漂亮啊,我看了眼她护照,长得像那个港星……李嘉欣!”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