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啊不对,是你的那位朋友。”
于夜一脸的我都懂,对宋南执招招手表示自己理解。
毕竟宋南执老树开花,一把年纪了终于碰上个自己喜欢的人,不愿意和别人透露那是很正常的事情。
此时天色已经要亮了,他和落落有约好今天见面的,宋南执在客厅里来回走着。
一夜未睡对宋南执来说影响不大,他神采奕奕,掏出手机在附近的蛋糕店里订了个小蛋糕。
……
颜落醒来的时候,浑身都觉得无比怪异,身后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在动。
她在意识还模糊的时候一把拽住,勉强睁开眼睛,是一条白色的大尾巴。
难道是哪只小狐狸到被窝里了吗?
颜落没有在意,伸手又摸了几把,手感很棒。
直到颜落发现自己在抚摸这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尾巴时,一阵苏爽的感觉会从尾巴骨的位置炸开来。
意识到了不对劲,颜落睁开眼睛,赫然发现那条尾巴是从她的身体里长出来的!
颜落的怀里还抱着这条白色毛茸茸的大尾巴,有些发懵,伸手要挠头。
指尖没有接触到头皮,也是毛茸茸的触感,颜落又摸了几把,没忍住发出了一声低吟。
新长出来的尾巴和耳朵,在她的身上是很敏感的存在。
颜落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人了,从醒过来意识到接受事实的时间不过十分钟。
她抱着自己的尾巴,不太熟练地走到洗手间里,镜子中的少女除了头上顶着一双白色耳朵、长着一条白尾巴外,也没有什么改变。
敲门声响起来,颜明的声音传了进来:“落落,快起来,今天有早课。”
“哥哥,我今天也许要请假了……”
颜落打开了门,不太适应地伸手挠着头顶的耳朵,表情镇定。
倒是之前见过妈妈长耳朵的颜明退后一步,睁大眼眸,明显受到了惊吓。
颜明点头,无比赞同道:“对,我去请假,落落绝对不能这个样子就出去。”
颜落自己看自己没有什么,但是在别人看来,长着白色耳朵和尾巴的少女似乎就是来勾引人犯罪的。
颜明去请了假,颜落也很快就接到了苍凝的电话。
苍凝在电话里问:“今天没有来上课,是生病了吗?”
颜落肯定不能说她其实是因为有尾巴了,只能敷衍道:“嗯……苍凝不用担心,等我好了再去找你。”
苍凝点头答应,垂眸看到桌面上的名单,那是她刚刚得到的一份名单。
这是一个类似于身份证复印件的东西,只是上面写的东西却不是身份证上的该有的内容:
“姓名:颜落
妖族种类:腓腓
能力:未知
等级:重点保护对象”
苍凝怎么可能就这么干等着,万一落落遇到了危险怎么办?
她现在对于这方面的信息知道的不多,唯一清楚的就是很多人都想要腓腓……
当苍凝来到颜落家时,碰上来一辆车,从车上下来的是那个瞎子神棍。
苍凝微眯起眼眸,宋南执也回以满满的敌意。
颜落穿着临时赶制的衣服,半坐沙发上,她新长尾巴,没有多少经验,躺着的时候总会把尾巴压住。
手里拿着的是一碗哈根达斯冰激凌,正悠哉看着已经演了一半的连续剧。
剧中的女二不是通俗的恶毒女配,而是女主的好姐妹,正在和男主对峙。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