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第6页)

他是一个虔诚和谨慎的人

她是一个贤慧具有美德的人

他们最小的儿子

为了纪念他们

特立此碑

约塞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卒于1744,享年89

阿拜亚生于1667,卒于1752,享年85

我走的太远了,东拉西扯太多,我意识到自己老了。

我过去写东西是很有条理的。

但在私人的聚会中,人们的穿着总不和在公共场合的舞会上一样吧。

这可能只是不拘小节吧。

回到正题上来:我继续在父亲那里做了两年,一直到我12岁那年。

我的兄弟约翰,那个被专门培养起来做这一行的约翰,他这个时候已经离开了父亲,在罗地岛建立了自己的事业。

似乎,种种迹象表明我注定要填补他走后的位子--做一个蜡烛匠人。

但是我仍然厌恶这一行当。

父亲很苦恼,他怕我像约塞亚一样离家出走,私自航海去,如果他不给我找到有个我喜欢的工作的话。

因此,他有时候就会带我一起出去,看看那些木匠、瓦匠、旋工、铜匠等等,以便看我的喜好。

父亲努力想在陆地上找到我喜欢的工作。

对我来说,观察一位工人娴熟地使用工具一直是我的乐趣。

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处,通过这种方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当找不到工人的时候,家里的一些修理活我就可以自己来做。

当那种做实验的兴致很浓的时候,我总是试着做我自己的小机器。

最后,父亲决定让我学切割。

当时,本杰明叔父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技术。

所以,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学了一段时间。

但他想收我的学费这让父亲大为不满,他就又把我领回了家。

从童年时代开始我就喜欢读书。

我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书上。

因为喜欢《天路历程》这本书,我一开始就收藏了约翰班扬的文集的单行本。

后来,因为买伯顿的《历史文集》,我又把它们卖了。

这些书都是小贩们卖的,很便宜,这个文集总公有40到50册。

我父亲的图书馆里收藏的主要是有关神学的书,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

那个时候我也不再要被培养作牧师了,而我又在求知欲很强的时候,没有合适的书来读实在是很遗憾的事。

只有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遍,现在回想起来,那本书仍然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我从中得到不少益处。

还有一本迪佛的《论计划》和马瑟的《论上帝》,它们使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影响了我未来生活中的很多事情。

我嗜书的倾向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从事印刷这个行当,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学了这一行。

1717年,我兄长詹姆斯带着印刷机和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自己创业。

和父亲的行业比起来,我更喜欢哥哥的印刷行当。

但是,我仍然对航海很向往,为了制止这种渴望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父亲急于把我栓到哥哥的印刷机器上。

热门小说推荐
血色爱恋

血色爱恋

作者籽棉的经典小说血色爱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血色爱恋她是N国唯一的继承人,为了寻找超强的基因,她隐藏身份来到滨市。你会生女儿么?她逼近。会,儿子女儿都会生!他温柔的笑。然而却一连生了两个儿子,她怒气的说,我看你是生不出女儿的,我要和你分手!她在雨夜悄然逃走。(这是一篇男主强大女主更强大的爽文,外带软萌小包子。)...

都市之仙帝重生

都市之仙帝重生

大战过后,仙帝凌凡重生回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在一切悲剧都还没有发生之前,他发誓要改变曾经的一切!神仙救不了的,我能救!阎王不敢收的,我来收!上一世我登临宇宙之巅,俯瞰万界,却无人相伴,这一世,我定要不负前尘不负卿!...

枭臣

枭臣

现代人谭纵含冤而死,英魂不散,意外回到一个陌生的历史时空中去,成为东阳府林家刚考中举人性格懦弱有些给人看不起的旁支子弟林缚。还没来得及去实现整日无事生非溜狗养鸟调戏年轻妇女的举人老爷梦想,林缚就因迷恋祸国倾城的江宁名妓苏湄给卷入一场由当今名士地方豪强朝中权宦割据枭雄东海凶盗等诸多势力参与的争夺逐色的旋涡中去。不甘心做太平犬也不甘沦落为离乱人,且看两世为人的林缚如何从权力金字塔的最底层开始翻云覆雨,在哪识罗裙里销魂别有香的香艳生涯中,完成从治世之能臣到乱世之枭雄的华丽转变。...

慕少私宠闪婚甜妻

慕少私宠闪婚甜妻

一次意外,宋语歌惹上了全城最尊贵的男人。我家慕先生温柔,帅气,又多金,还说要给我买下一整个游乐园!媒体面前,她骄傲地说。慕先生买买买!第二天,宋语歌在属于她的游乐园里玩得不亦乐乎。我家慕先生霸气,开朗,执行力强,还说要带我去环游世界!慕先生去去去!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