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章 支线任务(第3页)

平行班的众人都目光灼灼盯在手拿电话的方名苑身上,花锦绣和一众女生悬着心,直到电话里传来叶望清晰的拒绝回答,方名苑脸色一暗。

不快乐了。

卞京脸色一喜,看来这个射手位置,终究还是我卞京的,今天我得好好表现。

卞京小心翼翼问:“叶望来不了,该我上了吧?”

“我二十分钟后到,帮我开个机。”

忽然,手机里传来峰回路转的声音。

卞京力量一下子被叶望这句话抽走,瘫软浑身的力气,跌倒在座椅上。

破防了。

嘟嘟嘟……

“叶望要来?”

“真要来?一班可是三个钻石带两个白金,叶望行吗?”

“谁不知道叶望不打游戏,他的实力,估计还没我强吧?”

平行班的男生一开始以为叶望不来,方名苑邀请叶望也都没在意,没必要因为一件不会发生的事得罪全班女生,可听到叶望真要来,个个都坐不住了。

尤其是另外两个上场的男生,眉头紧锁,顿时不高兴了。

跟一班约战,属于集体利益,输了他们是要掏钱请对面吃饭唱K密室逃脱一条龙的,这么要紧的战事,派一个没拿过刀的兵卒上场?

不是掉链子吗?

“喂,对面的,还打不打?要认输趁早,别耽误我们宝贵的时间。”

对面一班聚集地传来叫嚣声,为首的张宇歪着嘴角喊道。

方名苑满不在乎回:“一会儿就来,急什么。”

她知道,对面肯定不舍得走,毕竟,纸面阵容对面比他们强。

总算压回一班的叫战,这边的一个打上单位置的眼镜男犹疑道:“方名苑,叶望他从来不打游戏,大家心知肚明,真要让他来打这场比赛,输了谁负责?”

“就是,你们喜欢叶望是你们的自由,但是赌注的钱是大家一起出的,你们不能这么自私。”

“保守估计,输了比赛,每个人得出两百,我们可没这么大方为叶望买单。”

见有人站出来指责,其他男生都坐不住了,纷纷跟着开口。

叶望在班里受尽女生偏爱的待遇他们早就不爽了,奈何在学习,长相,身材,体育等方面,叶望都有绝对的优势,综合起来更是对他们形成降维打击,很难才在游戏上找到这个机会。

你叶望要是早点选个女朋友,让其他女生死心,也不至于让整个平行班的男生,都单到今天。

另一方面,这场比赛,有点小贵,他们也输不起。

不等方名苑回答,花锦绣淡淡道:“这场比赛输了,钱我出。”

说完,花锦绣一只手拿起咖啡小小抿了一口,微微一笑,仿佛在说一件漫不经心的小事。

一双堪比模特般的大长腿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卡密尔的那句经典台词:优雅,永不过时。

花锦绣这宛如霸道女王的范,配合那句‘钱,我出’,对一众小青年的杀伤力太大了。

刚刚还在对叶望口诛笔伐的男生,纷纷哑火。

他们眼中,对叶望,更羡慕嫉妒恨了。

“叶望来了。”

二十分钟后,叶望推开门走进快乐网咖。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