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忍不住看了一会。
比赛采取4v4多人组队赛制,赛程为bo5对局,也就是每一队有四名选手进行比赛,他们可以选择在自己的机甲上装载不同的武器和道具,使团体利益最大化,目前比较通用的方案是对局内选择防御机甲、近战机甲、远攻机甲和辅助机甲。
当一方歼灭对方全部机甲后则可以获胜,这是比赛中的第三局,目前一比一战平。
能上比赛的选手都是游戏中顶尖的大神,双方厮杀得相当惨烈,诺诺本着学习的心态观摩他们的操作布局。
然而第三场比赛刚到十五分钟,场上vng的辅助机甲就因为失误被淘汰出局。
多人组队游戏中,辅助是至关重要的,可以帮助修缮驾驶舱、远程定位敌方机甲、计算敌我战损情况、给近战机甲提供补给以及指挥战斗,战略地位当属最高,然而这么短的时间内,vng的辅助机甲就被淘汰了。
就算是七阶多人对战局都不会出现这样的失误。
诺诺觉得有些不可置信。
能上赛场的职业选手都是顶尖的,操作意识大局观缺一不可,而且这可是总决赛哎,夺得冠军的机会近在咫尺,怎么会打成这样呢。
诺诺皱着眉头,去看了一下星网上的赛事讨论贴。
果然,好多粉丝都真情实感地崩溃了。
【vng我的宝:啊啊啊啊怎么会这样,vng你醒醒啊,这可是总决赛,不是常规赛可以让你们试错!
】
【vng的小迷妹:辅助在干嘛?为什么白给?对得起现场买票看你们比赛的粉丝吗?】
【vng剑指冠军:你们这样打让我的id在星网上很难堪你们知道吗?】
……
还有看笑话的路人。
【国家一级冲浪员:教练,这我也会!
】
【吃瓜的猹:五阶局的水平,不能再多了。
】
……
诺诺看着网上的评价,又听到赛事解说也在惋惜刚刚辅助的失误,心里也觉得这局大概yw会赢。
他小声道:“太可惜了。”
明明好好打是有可能赢的。
没想到一直很安静的陛下突然道:“没什么可惜的。”
诺诺啊了一声,他扭头看见陛下已经放下手头的工作,非常不好意思道:“对不起,我看电视是不是打扰到您工作了?”
苏别摇头,“正好忙完了可以休息一会。”
他看向电视屏幕,跟诺诺道:“不出五分钟,红方会取得胜利。”
红方就是vng战队,刚刚损失了他们的辅助机甲。
诺诺以为陛下没接触过这类游戏,不懂规则,于是跟他解释目前场上的情况,“陛下,这个比赛胜利的一方需要击败敌方的全部机甲,红方战队已经损失了一台很重要的机甲,现在蓝方是优势方。”
“我知道。”
苏别语气平平,“以前玩过这个游戏。”
陛下玩过模拟机甲?
诺诺非常震惊,他想不到苏别身为国家元首还会玩这种网络游戏,这大大超出了他的认知。
苏别见小孩一脸惊讶,补充道:“很久之前的事了,我也只玩过一小段时间,后来太忙就没有再接触了。”
原来陛下也不是只会工作的工作狂。
不知怎么的,诺诺脑海中浮现出陛下穿着军装戴游戏头盔的样子。
应该还挺帅的?
正在脑补的时候,电视里解说的声音突然激动了起来,诺诺看向屏幕,也微微张大了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