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真是可以有,胖猫仔儿拱了拱这个心腹,开开心心地进了皇后的宫中,却陡然见到皇后面前,一个下巴尖尖弱不胜衣,仿佛下一刻就能凌风而去的柔弱青年,惊呆了!
短短一个月,常王殿下怎么变成了病美人?!
&ldo;喵噶!
&rdo;这怎么减的肥?好叫朕羡慕呀!
&ldo;你竟然,还敢出现在本王的面前!
&rdo;美人转头,见一张龇牙咧嘴的猫脸探出来,顿时磨牙,转头指着这贼兮兮叼着尾巴装无辜可爱的胖猫仔儿含着眼泪告状道,&ldo;皇嫂!
这小混蛋,害得我好苦!
&rdo;
那肉干儿,比砒霜还毒哇!
☆、第107章
清泪点点的青年有种病态脆弱的美,叫人怜惜。
皇后却看不明白,呆呆地看着这弟弟哭泣,愣是想不明白,这跟胖猫仔儿有什么关系。
她家猫仔儿可乖了,从不害人来的!
阿眸也用无辜纯洁的目光看着告状的青年,许久之后想明白了,顿时怒发冲冠!
&ldo;喵噶!
&rdo;信不信朕告你诽谤啊?!
觉得自己从不干坏事儿被诬陷了的胖猫仔儿一蹦三尺高,跳起来就往这青年的方向扑去,目测以阿眸陛下的分量压在这青年的身上,病美人儿就得碎成渣渣!
&ldo;做什么?&rdo;常王一声惊呼花容失色,看着凶神恶煞地凌空而来的小坏蛋,翘着兰花儿指发出一声惊呼!
&ldo;每次见你,你都欺负人。
&rdo;飞在半空的胖猫仔儿还没降落,就被一只手轻而易举地提住了,掐着这胖猫仔儿的胖脖子,看着它在半空张牙舞爪了一会儿,转头,就看见一银甲的青年面无表情地看着眼泪巴巴十分委屈的胖猫仔儿。
提着胖猫仔儿哼了一声,只觉得自己的腰被受惊的常王殿下搂住了,也不管,摸了摸委屈的胖猫仔儿的头,冯宁沉默片刻,这才说道,&ldo;他病着,以后你再与他玩耍。
&rdo;
&ldo;喵噶。
&rdo;胖嘟嘟的小身子在半空晃悠了一下,胖猫仔儿很伤心的。
美人儿竟然保护常王不保护它,好偏心呐!
&ldo;阿宁!
&rdo;常王抱着嘴角抽搐的冯宁的腰,伤心地说道,&ldo;你知道我过的是什么日子了么?&rdo;一边诉苦,美丽青年一边趁机将脸在这纤瘦的腰肢上拱了拱。
&ldo;这是?&rdo;皇后看得一头雾水,急忙问道,&ldo;究竟是怎么了?莫非九弟病了,与囡囡有关?&rdo;常王之前病了,甚至惊动了整个太医院,仿佛来势汹汹的模样,皇帝陛下还阴谋论了一下。
没准儿有人恶意坑害与皇帝交好的常王殿下!
&ldo;囡囡也是好心,你一个大男人,天天哭,丢不丢人!
&rdo;冯宁不耐地一把将哭哭啼啼的常王推开,觉得这厮蹭来蹭去真的好烦,抱着委屈地垂着耳朵,连小黄毛儿都枯萎了的胖猫仔儿坐在皇后的身边,一边给胖猫仔儿喂了点儿点心,这才侧身与皇后禀告道,&ldo;前两天囡囡给了王爷点子吃食,许是时候久了,王爷吃了不受用,因此病了,这折腾了几天精神不大好。
&rdo;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