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章 嘴边的肉飞了(第1页)

萧宝宝一睁眼就得到了蔡添喜送过来的消息,说晚上殷稷会过来。

她喜不自胜,亲自下厨做了殷稷爱吃的点心,沐浴更衣后又选了雅致的熏香,为了让腰身更纤细,她甚至连早饭午饭都没用,一天里数不清多少次问沉光自己的妆容衣衫是否合适。

可这般坐立不安的从天亮等到天黑,殷稷还是没见影子。

她按捺不住让沉光出去打听,可那丫头带回来的却是个坏消息——殷稷在来后宫的路上,被人截走了。

说是庄妃在御花园里跌了一跤,刚好跌进皇帝怀里去,脚还扭伤了,殷稷便将人送回了含章殿,这一送就没能出来。

悦妃气的脸色涨红,狠狠跺了下脚:“这个狐媚子,臭不要脸,想要恩宠自己去求啊,截胡算什么?”

她越想越气,索性带了人要去含章殿抢人。

沉光连忙拦住她:“主子,不能去啊,这争风吃醋的事儿私下里还好说,要是闹到明面上来,整个萧家都要不好看,老爷夫人也得跟着丢人。”

萧宝宝被她说得更气:“稷哥哥本来就是要来我这里的,我只是去要回来,凭什么不行?!”

她骂着却仍旧坐了下来,显然即便是气头上也仍旧知道权衡利弊,可却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

“不行,我还是不能就这么看着,王家那丫头最讨人厌了,要是让她拔了侍寝的头筹,我还不得被她挤兑死?你去,告诉皇上,就说我生病了,不见他就不吃药。”

沉光有心再劝,可见萧宝宝一脸坚决,只好匆匆去了,心里盼着这个时辰那两位千万不要歇下了,不然她家主子怕是要气得一宿都睡不着了。

好在殷稷不是性急的人,又顾及庄妃脚上有伤,两人只是在下棋,沉光去的时候,他刚刚赢下一局。

庄妃看着他眼睛里都是光,一脸的崇拜:“皇上真厉害,当年臣妾还在闺中时便听闻皇上文武双全,乃是人中龙凤,如今一看,果然名副其实。”

话音未落,她脸色已经涨得通红,仿佛说这样的话很是羞赧。

殷稷笑容温和,却不达眼底。

“朕与你兄长也有结交,他的棋艺倒是不如你,至少输棋时不会这般不露痕迹。”

庄妃一愣,表情僵在了脸上。

恰在这时,外头吵闹了起来,她顺势扭开头:“外头怎么了?皇上在此,何人敢喧哗?”

大宫女藤萝走进来,脸色很是不好看,开口之前还看了一眼殷稷,显然并不想当着他的面说,可又不敢隐瞒,故而一开口语气十分憋闷:“是昭阳殿的沉光,她说悦妃娘娘病了,请皇上去看看。”

庄妃眼睛一眯,轻轻一咬嘴唇,撑着桌子站了起来:“怎么说病就病了?今天晌午的时候还好好的……皇上,咱们去看看吧。”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