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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杀猪卖肉赶大集(第2页)

杀猪必须一刀致命,否则,猪血滞留,甚至渗进肉中,猪肉的成色就会大打折扣。

二丫的眼睛可以直接看到大猪的内部,所以常国栋猛然一刀捅进去之际,二丫看得清清楚楚,那刀准确无误地通过喉管,直达心脏,大猪咕噜咕噜几声就没动静了。

若是进刀的位置不对,或者捅进去的角度掌握不好,就会不能准确无误地刺破心脏,不能一刀致命,或者在刺破的同时把胃也刺破了,猪糞和猪血一起流出来,一大盆猪血可就作践了。

谁都知道,猪血,那可是好东西。

大伯杀猪,干净利落,二丫心里默默地给大伯点了个赞。

夏翠花早就烧了几大锅开水,倒进一个长方形的全村共用专门用来给猪退毛的长圆形大木盆里,七八个人一起将完全没有动静的大猪抬进盆里,不停地翻滚着。

翻滚了十来遍之后,开始退毛,第一个步骤不用宰剥子动手,而是常国柱和夏翠花动手,像薅草一样薅毛,此时,猪毛已经被开水烫得非常容易薅了,一薅一大把。

常永生也过去薅猪毛,二丫见了,也过去帮着薅。

第二个步骤,就是另一种技术活了,由宰剥子常国栋亲自动手,用一把刮刀,由上而下,将猪身上的残留物刮得干干净净。

这样,诺大一头猪,变得白白胖胖,在阳光下非常漂亮,猪身上没有一点划痕,也没有一点滞血,这猪杀得非常成功,可以打满分。

杀猪卖肉,绝不是自家吃不了,纯粹是为了换钱,那时候农民手里实在是没有多少钱,平时挣的工分,只能兑换一点粮食、大白菜、萝卜、红薯。

平时生活用的油盐酱醋、衣服之类,基本上都是靠养鸡卖蛋、杀猪卖肉来换点小钱。

每年置办年货,几乎一半的钱,来源于杀猪卖肉。

那时候没有冰箱,所以一般都是头天把猪杀了,夜里挂在院子里冻着,第二天赶紧到大集上卖肉,要不然,即使天冷,猪肉也会变色变味,卖不到好价钱了。

贫穷时代,人们不看重猪头、猪蹄、猪五脏六腑这些“猪下水”

,而是看重猪肉,所以,家家户户都是把“猪下水”

留给自家吃,而把大部分肥肉拉到集市上去卖。

就是猪肉,那时候也不认瘦肉,而是认肥肉,讲究几指的膘,差的二指膘,一般的三指膘,最好的四指膘以上。

膘越厚,越能卖个好价钱,赶集的人们将膘厚的肉买回家,可以用膘炼油,用这种油炒大白菜吃,很香,还有肉味。

这个地方的政策,农民自家种的养的东西可以拿到大集上去卖,但是倒卖不行,那叫投机倒把,轻者挨罚,重者游街示众,甚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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