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很长一段时间阿洛兰斯由于太震憾了以致于大脑是放空的,他只有很多情绪不断从心中迸发出来,他愤怒于那孩子根本不懂他的用心良苦,震惊于那孩子太过强烈的变化,难过于自己已不再向当年一般……
但是偶尔,只是偶尔,当他稍微不那么难过的时候,他会偷偷的在心底感谢上帝让夏尔再次回到他身边。
「你知道吗,萨洛梅?这一路上我遇到了很多人,他们并非不曾品尝过这世间的险恶,也并非每一个人都能走出伤痛,很多人至今仍在和其拼命战斗着,或是背负着诅咒在过活。
」
阿洛兰斯温声细语,娓娓道来,彷彿还是当年在和好友分享任务中的见闻一般。
「每逢动乱来临,有些人必定选择逃跑,而骑士则不退反进,从不畏缩退却。
你说你想要看看掉入泥淖里的我是什么模样,那么你现在也看到了,遍体鳞伤却还腆顏愚蠢的活着,这就是我的回答。
」
恶魔巧舌如簧,然而他也有舌头不知该如何运转的时候。
「至于你,我说不上来对你有什么感觉。
」阿洛兰斯对恶魔说道「我今天的一切都是你一手造成的,恶魔漫长无止尽的岁月里,我不幸成为了你的试验品,成为你召唤魔王之馀拿来打发时间的玩具不过呀,萨洛梅,你蛰伏千年只为了给恶魔一族报仇,现在这一刻终于来了,但是我还是必须像当年一样阻止你,我是否也该向你说声抱歉?」
「闭嘴!
」恶魔勃然大怒,出手想要攻击阿洛兰斯「你的灵魂已经有一半在我手中,别多做无谓的挣扎了!
」
「互相亏欠的话,我该怎么对你才好?」阿洛兰斯闪过了恶魔的攻击,继续说道「我想了很久,最后我决定原谅你,萨洛梅。
」
「住口──!
」恶魔高声尖叫,想要拉住逐渐往光明走去的阿洛兰斯。
「原谅你以后,我们两不相欠,从今往后,我便可以毫无牵掛的继续往前走了。
」
阿洛兰斯说道,他一如当年出任务之前,对他一生中最好的朋友微笑,瀟洒地挥手道别,接着头也不回的踏进了光明当中。
「不────────!
」
阿洛兰斯再度张开了眼睛,他浑身是血,手中持着一把剑刺进了萨洛梅的心脏,九春和九杨跌坐在一旁,远处则传来龙王的咆哮声,看起来有场十分激烈的战斗。
萨洛梅的肉身逐渐失去生命,而他残留在人间的最后一抹恶魔之力也会从此回到地狱去。
我再也看不到萨洛梅了。
阿洛兰斯心想。
「我还记得当初你我在宫中相谈甚欢的日子,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其实我是想摆脱你回去吃龙虾的,但是奈何你我一见如故现在想起来,既然打从一开始就是骗局的话,我果然是在自作多情吧。
」阿洛兰斯对好友说道「有你在宫中陪伴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
「你知道吗?」萨洛梅眼神涣散的盯着阿洛兰斯说道「堕入黑暗的灵魂最后是会下地狱的。
」
抱着仇恨在人间度过一年又一年,直到某天它看到了那个骑士,他的灵魂闪烁着洁白的光芒,这样的灵魂最后应该会上天堂吧。
被神给赶下来的恶魔只能住在地狱这种被永世诅咒的地方,恶魔们嚮往人间的美好,千年前因此攻佔人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