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亲家会面(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龙阙(.shg.tw)”

第74章

要按景景川侯的审美,当真是不喜欢秦凤仪这种“事儿还没个影子,就嚷嚷的全世界都知道”

的性子。

景川侯是个低调内敛的人。

便是今次寿王府之事,景川侯细细问了,虽则寿王府那小管事不长眼,但秦凤仪也大有不是。

寿王只是有些急躁,并不跋扈。

这一点,从秦凤仪自称“今科状元”

,不愿意卖酒,管事未曾强买也看得出来。

但,这事也忒凑巧,秦凤仪惯常一张嘴胡说八道,或者,这白痴根本不觉着自己是在胡说八道。

秦凤仪的确是科举上很有雄心壮志,他以前常说自己中案首中解元的话。

这一回,说自己会中状元,倒也不稀奇。

结果,就遇到这么个蠢管事,春闱还在明年,哪里来得今科状元!

偏生蠢蛋信了白痴的话,蠢管事回去一禀,寿王不蠢啊。

你要是不愿意卖酒,寿王不见得非要买,可你糊弄我手下管事,你这不就是在糊弄本王吗?

寿王认为受到欺骗,焉能罢休,这才派人过去,结果,险真酿出事情来!

寿王也挺过意不去,哪怕真与景川侯府有什么,他也不会去唐突人家侯府老夫人。

这事,委实是他手下过了头,故而,寿王府赔礼道歉,倒也顺溜。

还叫自家王妃过去说了几句话,景川侯府也不是得理不饶人的性子,自然也见好就收。

本就不是大事。

此事作罢。

秦家递了请帖,秦老爷秦太太正式到访侯府。

秦家也算着日子,因为景川侯平日事忙,故而,选了个休沐日,阖家过来拜访。

与平日里秦凤仪过来走侧门不同,此次,秦家马车一到,景川侯府开了中门。

这不开中门还好,一见人家开了中门,秦老爷下车就开始顺拐,秦太太瞪他好几回,刚改过来,一会儿又顺了。

秦太太也无法,只当自家男人一直就是个顺拐好了。

秦凤仪向来拿侯府当自己家的,他来惯了,一向自然随意。

秦太太虽然步步谨慎,时时小心,也很稳重大方,就是这头一回来亲家,梳妆上有点用力过猛。

秦凤仪都说,不用那许多首饰,秦太太说首饰少了不妆重,结果,跟景川侯夫人一比,他娘仿佛个珠宝展示台。

景川侯夫人一见秦家夫妇这副乡下地方老财样,顿时心有不悦,想着堂堂侯府,竟要与这样的人家做亲家,真真是一口老血梗在喉间,噎的胸中气闷。

秦凤仪较之于顺拐的爹、暴发的娘,完全就是鸡窝飞出来的金凤凰啊。

秦凤仪还笑呢,与李老夫人道,“我爹娘昨儿还不这样呢,我爹走路都是正常的,一点儿不顺撇。

他就是遇到郑重的事,容易顺撇。

我刚中了举人,我跟我爹一道去贺阿悦哥,阿悦哥不是解元么。

我爹见了阿悦哥,非但顺拐,还结巴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