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想到这宋青山长得文文弱弱的,竟然是个体修。
台上两人终于交战在了一处,方茵的伞打在了宋青山胳膊上,只听“叮”
的一声,就像两个兵刃打在了一处,方茵诧异地看向宋青山,宋青山举起另一只拳头就抡向了方茵,方茵见状不妙,立马撤回红伞回防,两人接下来就你来我往的打来打去,一时间“叮叮当当”
的声音不绝于耳。
黎月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苏悦,你觉得这宋青山正常吗?他的肉体强成这样,咱们两个人的肉身强度都到了元婴期,恐怕加起来都不如他的肉身强悍”
苏悦想了一下,传音道“这种修为肉身就强成这样,他八成不是人,他应该不是妖族就是魔兽,不过看他对人修没有多少戒备,他应该是妖族之人。”
黎月说道“你的猜测应该不错,那天他说了一句话‘你们人。
。
。
’所以这个人肯定不是人修,就是不知道他总是缠着咱们要干什么?”
苏悦说道“应该是巧合,只是想和咱们两个做朋友吧,要是真有什么其他的阴谋,咱们两个也不怕他。”
黎月点头,这句话说的倒是对极了。
此时场上焦灼的战斗起了变化,只见那方茵一改之前一往无前的姿态,拿着伞就向远处跑去,宋青山追着方茵打,方茵一边回防,一边向前奔去,一刻钟后,方茵明显灵气不支,她跑了一刻钟都没能摆脱这人,这是啥怪物啊,肉身强就算了,连速度都那么快,方茵刚刚已经用了提升身法的法诀,没想到这人还能跟的上,且越来越近。
就在苏悦都以为方茵就要战败时,方茵回身,伞柄朝着宋青山飞去,同时射出去几十根密密麻麻的银针,宋青山没有躲,他是妖族,妖族生来身体就要比人强上太多,他有这个自信,不过片刻,银针射在了宋青山身上,除了两根银针进入了宋青山体内,其他银针都向着方茵反射回去,方茵顿时大惊失色,在场上左闪右躲,最后,方茵体内射入了五六根银针,顿时软倒在地。
而此时宋青山依然站着,他走到了方茵面前说道“还要再战吗?你的银针对我没用”
方茵失落的说道“我认输”
,等裁判宣布结果后,宋青山走下台去,来到苏悦两人身边兴奋地说道“我就说我会赢的吧,怎么样,我还挺厉害的吧?”
苏悦好奇地问道“那两根银针你取出来了吗?”
宋青山说道“两根小小的银针能奈我何,我。
。
。”
黎月接住倒下来的宋青山,苏悦摇了摇头说道“我就没见过比他还要能逞能的人”
就在这时,方茵脸色苍白的走到了两人身边说道“我那银针弄了点迷药,其他的倒是没什么,应该是他的身体太强了,迷药现在才发作,两位还是尽快送他回去吧”
方茵说完就走了。
苏悦两人对视一眼,黎月只好认命地背上了宋青山和苏悦一起回了暂住的洞府,把他安置在了黎月房中,两人来到院中闲聊,反正他们的比试肯定在下午,不着急,等宋青山醒来再走。
此时雷火城来了一个金丹修士,那人面若冠玉,身高八尺,手持一把折扇,混入人群当中。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