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话说反了吧?”
一直在看热闹的胖子突然笑了一声,随后看着门罗和萨巴赫两个人说道:“妹夫,你先把这个老家伙弄死。
人一死谁还知道他说过什么?不是我说,跟死人打交道那是我这个圈子里干的活。
想让死人开口,那得问我同意不同意…….你拉我干什么?”
还没等胖子说完,身边的阿错已经在拼命的在拉他的衣角。
这时候的阿错脸上突然见了冷汗,胖子顺着阿错的目光看过去,就见萨巴赫的身后已经出现了无数个模模糊糊的人影。
看样子这些人影在吴主任离开之后就隐身在这里,是被自己刚才说的话刺激到,才显露出身形的。
胖子现在人单事孤,虽然手下有可以抗衡暗夜的人,可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当下干笑了几声,改了口气说道:“不过我们怎么说也是两个圈子的人,你们的家务事我也不好插手。
这样,给我个面子,现在别动过手,大不了你们死后我不去找你们的麻烦。”
胖子说话的时候,萨巴赫身后已经过来一个人影,在他的耳边低声的说了几句,暗夜的领导人听了之后,脸色也变了起来。
胖子最后一句话听着像是病句,不过萨巴赫身后的人影里面有人是知道这个胖子底细的,死后找人报复这样的事情,在胖子这里还真行得通。
胖子是一个神秘机构的负责人,他本人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是手下的能人实在太多。
就说刚才那个白发男人,一个人已经够让整个暗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萨巴赫对胖子也是早有耳闻,只是刚才一时没有对上号。
现在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后,先是沉默了片刻,等到胖子说完之后,他才跟着说道:“暗夜的事务不需要外人干预,不过看在我们共同的朋友——归先生的面子,我可以答应你,现在开始二十四小时之内,暗夜的人不会有所动作。
不过二十四小时之后,就正式开始对安德里亚斯.门罗的追杀。
追杀的对象虽然只是针对安德里亚斯本人,不过暗夜不会保证他身边人的安全。”
胖子听了之后撇了撇嘴,刚才冲着萨巴赫再饶几个小时。
不过还没等他开口,当事人已经一口答应了:“二十四小时已经足够了,有些事情我想和林尊的儿子说,可以让我们单独说会话吗?”
萨巴赫沉默了片刻,最后转身向着后面走去。
他一离开,身后的那些模模糊糊的人影也紧跟着消失。
现场只留下门罗、阿错和胖子三个人。
“不是吧,我也要离开?”
看着门罗一直没有说话,胖子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不是我说,妹夫,你这二十四小时还是我给你饶来的。
你这提上裤子就不认人的毛病可不好……”
门罗冲着胖子笑了一下,说道:“给我们几分钟就好,就几分钟……”
“以为我多想听闲话似的,下次请我,我都不听”
胖子捂住了耳朵,溜溜达达的向着角落里面走去。
看着孙胖子走远之后,门罗才对着阿错说道:“现在看起来,我们要暂时分开一下了,后面的路要你自己走下去。
不过我希望你能明白,不要因为我的事,对暗夜有什么成见。
有些事情现在不方便说,不过你早晚会明白,暗夜的存在有他的道理,如果不是那样,我和你的父亲不会在这里待那么久……”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