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章 一剑开天门(第2页)

可这一道剑气,仅仅只是带出了一丝空痕,随后便了无踪迹,消失不见。

虽然这下看似没有效果,但离青阳却笑了起来,笑的极其张狂,笑的剑意激荡,笑的狂发乱舞。

所有人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看他朝着空中发出了一道剑气,但随后便没了动静,这是为何?

“果真有那天门存在,那我今日便开了这天门!”

离青阳突然一声爆喝,如雷霆滚滚,如狂风席卷,炸响在每个人的耳边。

天门?真的有天门!

所有人都激动了起来,看着狂发乱舞、衣衫激荡的老人,那股凌厉的剑意似乎越发的壮大起来。

他还没有拔剑,那剑意就已经蓬勃如斯,这股浩然弘大的剑意,每一个练剑之人都能够清楚的感知到。

受到离青阳剑意的影响,凡是带着长剑来观战的人,同一时间都感知到自己的佩剑竟然开始颤抖起来,似乎有了生命一般,随时都要出鞘破空而去。

随后,连天穹都已经感受到了离青阳的剑意,连云层都被他的气息震荡开来。

突然间,原本万里白云的天穹瞬间被乌云席卷,整个顶峰开始狂风呼啸,雷声也逐渐从天穹传了出来。

那闪电更是胡乱开始闪烁起来,一场暴风雨的前奏在一瞬间布满了这号称仙境的云山之巅。

顶上唯一的那棵大树开始疯狂的摆动起来,好似在狂风下疯狂起舞。

身后的这些人早已经看傻了眼,他们知道这一切的发生必然是离青阳造成的。

可人力,居然能够改变天象?这怎么可能!

离青阳对这一切不管不顾,只他左手猛然抽出一直隐藏在剑鞘中的赤血剑,赤血剑的颜色早已经鲜艳欲滴,如同鲜血一般红艳。

漫天的剑气出现在离青阳的周围,每一道剑气都细如发丝,那锋利的切割之意连虚空好像都颤动起来。

只见离青阳猛然将手中长剑抬起,一股更加庞大的剑意骤然席卷了整个云顶,五大门派和各个世家的族长们都无法承受这股剑意,纷纷被逼退下云顶。

当手中握剑的那一刻,离青阳的实力才是真正的达到了最强的时刻。

有人说剑道的极致是无剑胜有剑,万物皆为剑。

离青阳不否认达到这个程度的强大,但他却依然相信,剑客只有真正握住那把专属于自己的三尺剑时,才是最强的时候。

赤血剑是他的老友,也是他的心血,几十年的陪伴,两者之间早已经达到了人器合一的状态。

此时的赤血剑在离青阳的手中不停的颤抖着,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似乎在对离青阳说:快,挥出这一剑!

劈开这座门!

于是,那虚化的赤红巨剑再度出现在离青阳的身边,以离青阳为中心不断的扩大。

不过这一刻的赤剑,和一天前顾晚风所见的略有不同,而随着变化这是越来越不同。

那时他所见的还是虚剑,但如今已经十分接近于实剑。

一点的差距,却代表着这一步,离青阳已经踏出一大半,还差最后的一小半!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