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顾晚风起身之后,来到陈无士经常站立的地方,然后也看向陈无士经常看望的天空。
只是视线中除了蔚蓝的天空,片片的白云,就只有刺眼的阳光了。
顾晚风的眼睛被炽烈的阳光照射的疼痛,实在是盯不下去才选择了放弃。
陈无士的眼睛可以久望阳光而无损,在这一点上顾晚风就是远远不如了。
而且刚才陈无士那绝世的轻功更是惊世骇俗,留下的残影完全是栩栩如生,顾晚风甚至都没有发觉陈无士已经离开了这里,一直到身影消散他才反应过来。
陈无士从未在他面前展现过武艺,哪怕是刚才教他的剑招的时候也并未展现出他的实力究竟如何。
可就论这轻功的水准,顾晚风便知道陈无士的轻功,甚至不在离青阳之下。
如此强者,却都有必要的原因离开这里,甚至一刻都不敢耽误,行李都没有收拾便很快的离开了。
只是顾晚风也注意到了,那把漆黑色古琴消失在了小屋内。
顾晚风此时已经不是半年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了,陈无士之所以会如此着急的离开,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否则他定然不会连一刻都不肯逗留。
这让顾晚风内心又更加焦急了一分,因为他根本无法替陈无士分担。
以他的实力,或许连酱油都打不了。
当初离青阳的离开他无法阻拦,如今陈无士的离开他也只能无动于衷,似乎在面对离别的时候,他始终都是属于被动的。
或许只有当自己实力足够的强了之后,才能够不让他们那么着急的离去吧。
当自己能够替他们分担的时候,很多事情也就可以告诉自己了吧。
顾晚风就这么愣愣的站在这里,似乎他来到小镇之后更加的爱上了发呆。
就好像山上的离青阳,镇中的陈无士一样,他们总是喜欢一个人独自发呆,要么望天沉思,要么低头饮酒,不喜欢说话,也不喜欢动。
不知道他们的内心都在思考些什么,可能都不是小事吧。
有这么一刻,顾晚风想来一口炽烈的梅子酒灼烧一下胸膛,只有那样才能缓解他内心中悲伤的情绪。
只可惜梅子酒还在山上埋着,破葫芦里的酒早都被自己喝完了。
人生最悲痛的,无异于想喝酒的时候没酒喝。
所以对顾晚风来说,简直就是痛上加痛,他真的不喜欢离别,因为他担心这一离开便是生死之别了。
究竟能不能有机会再相见,谁都不知道。
或许会,或许不会。
阳光越来越强烈,但照射在小镇的白雪上却始终无法将其融化。
太阳的温暖还抵不上当地的寒冷,只能给镇民们在寒冷中带来一丝的温暖和阳光。
顾晚风感觉不到寒冷,他早已经习惯了寒冷。
但他能够感到温暖,能够感到阳光照耀在身上的暖洋洋。
他在这里站了快两个时辰,时间已经从早上来到了中午,一直到刘杜鹃迈着欢快的小步伐出现在私塾旁边。
刘杜鹃老远便看见站立在这里的顾晚风,于是扬声喊道:“风哥哥,我又来送饭啦!”
自从顾晚风跟随陈无士学习之后,更多的时候都是跟在陈无士的身边,所以送饭的重任就交给了杜鹃小姑娘的身上。
小姑娘对此当然是乐此不疲,给陈先生送饭本就是应该的事情,更何况还有风哥哥也在那里。
她每次来送饭,都特意多带一份饭来,这样就能够和陈先生、风哥哥一同坐下吃饭了。
今天中午,刘老二还特意加了一道顾晚风很喜欢吃的白菜,这让杜鹃小姑娘在送来的路上心情更是格外的愉悦,一路上蹦蹦跳跳很是活泼可爱,她想更快的看到顾晚风开心的笑容。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