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3章 冒雨赶路(第2页)

这种情况持续了整整快一个时层的时间,大雨总算是停歇了下来。

不过众人的脚步并没有停歇,继续往齐城的方向赶路。

其实这一路下来,众人都已经开始疲惫了。

骑在马上的刘杜鹃都已经许多次昏昏欲睡,好几次都差点掉下马来。

若不是顾晚风一直照看着她,恐怕真得掉下来了。

小姑娘的体质虽说不差,但并不是习武之人,和卫光、盛原他们没法比。

再加上在场就她一个小姑娘,其他哪一个不都是身体壮硕的大老爷们?

别看顾晚风看似瘦弱,但他身上的肌肉都很均匀。

多年习武和锻炼,导致他身上的筋骨肉都很结实,是实实在在的精肉。

除非这是体质问题,否则大多数的练武之人都不会太胖。

因为练武是很消耗体力和体内储存的,想要存点脂肪的确不容易。

所以那些变得很胖的习武之人,一定没有经常勤加练习。

加上平日里大鱼大肉,才会变得肥硕起来。

真要是体质本身就胖,那就不用说了,天生的没有办法。

刘杜鹃能够坚持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从边镇出来到现在一路都没有休息过,哪怕是顾晚风和卫光都感到精神很乏,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顾晚风看着天色,月亮都已经爬上夜空,不由问道:“还有多久才能到齐城?这晚上,关城门吗?”

盛原说道:“已经不远了,一般城门都是戌时五刻关闭城门,禁止通行。

我们现在的话,应该是卯时三刻了,加快速度应该可以在五刻之前赶到。”

顾晚风说道:“那我们要加快点速度了,否则关城门之前还没进去,我们就进不去了。”

他知道城池要关城门的事情自然都是书上记载的。

城池的作用是防止敌人和盗贼的入侵,所以定期打开和关闭大门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规则。

一旦你出城并回来晚了,你根本无法进入。

同一个城池的人们不可能出来。

除非有一些特殊的命令,或大约800里的加急文件等,但是这些人在进出城门时必须展示自己的令牌。

当然,也有的人回来晚了,会找到一条小路或者翻墙。

要知道,翻墙没有实力的话,这件事是不行的。

毕竟一般来说,大城池的城墙非常高。

大多数人根本无法上去。

如果碰巧遇到巡逻士兵,他们将被直接处决。

而且为了防止敌人入侵,一般城墙都是没有空隙的。

因此,找不到路径是完全可能的。

不过对许多武林高手来说,一般的城墙只要轻功不错皆可一跃而上。

而齐城又并非是什么大城,也不是什么军家必争之地,所以城墙不会很高。

毕竟只是一座小城罢了,算不上什么。

可他们一群人会武功的不错,总不能顾晚风他们自己使用轻功进了城,把其他人都丢在外面吧。

盛原冲着精神疲惫的众人喊道:“兄弟们加加油,再加快点速度,马上就到家了!

现在城门快要关了,在关门之前我们得进城!”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