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2章(第1页)

比赛的规则是十个人争夺一个冠军,但拳手们上场前都被告知,赢得比赛奖金五十万,打倒杜九则有老板大赏两百万!这笔钱足够他们从此结束卖命的生涯!

这是一场真真正正的车轮战!目的就是要把杜九给轮死了!

所以钟声敲响,三个拳手同时攻向杜九,左面、右面、前面同时包抄,想将他逼进死角里。

杜九没有和他们硬碰硬,踏上擂台边缘的绳索,用力一蹬,身体凌空翻腾,落地后一膝盖撞上了右边拳手的肋下!

那拳手惨叫倒地,抱着肚子痉挛,口鼻里漾出了鲜血。

杜九每次进攻都使尽了全力,因为他的体力有限,必须速战速决!

没有把握一招制敌的时候,杜九就在台上东奔西窜,比起消耗体力他更不能受伤,否则一旦影响了战斗力,动作慢上那么一点,攻击轻上那么一点,就会被人逮住围攻。

当被前后夹击时,杜九直冲上去,歪过脑袋避开前面的直拳,手臂勒住了前面拳手的脖子,把他撂倒在台板,同时俯身扬起脚踢开背后的另一个拳手。

随后抓紧时机,使劲掰倒在台上拳手的脖子,咔嚓一声,别人听到的是那拳赛的颈骨错位,杜九听到的是自己肩胛骨裂开。

糟糕!杜九飙出了满头的冷汗,脸色瞬间泛雪白。

他的肩胛骨因为受到猛烈撞击而产生裂缝,刚才蛮横的发力,导致裂缝扩大,整块肩胛骨断裂一分为二。

情况变得相当恶劣,杜九右半边身子像被碾碎了似的,维持方才的姿势蹲在擂台赛,大颗大颗的汗珠滴落台板。

这时被踢开的拳手从后方攻过来,杜九忍痛往旁边一滚,险险避开他的拳脚。

痛得发狠了,杜九站起身来一甩脑袋,汗珠被甩到了半空之际,他已大步跨前,两根手指的指尖直刺入拳手的眼窝里。

杜九面无表情地把左手抽回来,抬腿猛踢,那拳手仰面朝天地倒下去,血喷得有两尺高。

一对三的战斗在二十分钟之内结束,场内欢呼雷动。

然而杜九却听不到,他只听到自己扑哧扑哧的喘气声,肺部像个破漏的风箱。

短短的半分钟之内,失去战斗力的三个拳手被抬了下去,新的一批又登上台来。

刚上场的拳手都只穿着短裤,有的高举起拳头,有的指指观众猛拍胸口,还有一个干脆两脚踩着绳索登高叫嚣,杜九无需细看,都知道自己的对手们是何等年轻健壮、气势猖狂。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早已过了适合打拳的年纪。

当初对阵冯涛,这种世界级的拳手,杜九还有三成胜算,可现在,他压根就不去想了。

以一敌四,体力不足、身负重伤、没有武器……何况俗语也有云,乱拳打死老师傅。

杜九将面临着他人生中最残酷和最惨烈的一次战斗,背部挨着绳索,行动不灵活,他索性就不动了,明知躲不过的拳脚,他索性也不躲了,只管死死地稳住下盘,把自己当成一堵墙。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