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3章(第1页)

此时已经完全吸收完血液的剑,已经成功认主,同时因为两位主人都在,而微微发出争鸣来表示它的兴奋

季清默对剑的动作也是深感新奇,看着剑问顾言卿「这就认主了?」

顾言卿看着剑发出的争鸣也是很满意,隐藏好自己的心思,轻轻回答「嗯,离宗门大比还只有一个月的时间,要尽可能的熟练剑法,稍后我会教你巩固一下剑法」

顾言卿已经清楚,季清默看不懂这里的书,之后也没有再让她看过,而是自己手把手教对方

「这把剑有名字吗?」季清默这才想起来,修仙界每把剑都有属于自己的名字

顾言卿微微摇头,表示没有

「那阿卿的剑叫什么?」为了防止自己的名字过于土鳖,季清默选择先看别人是怎么起名字的

「归落」顾言卿将本命剑拿出来,告诉对方剑的名字

季清默看了看对方的剑,虽然自己并不懂剑的好坏,但单看外貌就知道这把剑跟自己的不相上下,剑身要比寻常剑更加白兮犹如寒冰般,剑柄由白蓝构成,这么一看,和自己的那把剑像是一对的

听了对方剑的名字,季清默想了想

「就叫它往寒吧」季清默取了与之相匹配的名字

归往寒落『——』寒落『就是她们的家

顾言卿自然是知道她的意思,微微笑了笑,不予反驳

「去练剑吧」顾言卿说完就向外走去,过来以后就听见后面的脚步越来越近,最后走在自己的身旁

来到后山竹林站定,顾言卿这才开始对季清默讲解「剑道,不是所谓的用力量来决定,本命剑每位修仙界只有一柄,之所以能保持锋利,不仅有关于铸剑的材料,更要关注剑的本事,就如庖丁解牛般,我们所领略的就是剑意」

「剑意需要通过不断的使用剑,在行云流水的剑招中领略,与剑本身去沟通,有些人一辈子都每天领会到剑意,最后只能放弃,领会剑意急不得,还是如修炼那般,需要熟练和静心」

「那领会了剑意,会有什么厉害之处吗?」季清默问道

顾言卿轻轻摇头,随后随意的拿起飘下来的一个竹枝,随后砍向一旁的竹子,前后不到一秒,竹子顷刻断裂成多节,一套动作更是行云流水

「剑意的领会永无止境,当然,随着领会程度的加深,剑意更加强烈,自然就会厉害许多」

季清默在一旁看着顾言卿的动作目瞪口呆,修仙界果然是修仙界,什么都能做到,完全不按科学的套路来啊,同时也再一次感叹,女主果然是女主,厉害的不要不要,要什么男人,自己就是源灵大陆第一修士

随后顾言卿又解答了一些季清默提出的问题,在对方没有问题后才开始进行训练

「下面我会教你打好基础,此乃万剑之本,不可忽视」

第27章顾言卿拿着剑给季清默演示,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哪怕是基本动作也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