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章 21妖魔(第2页)

经过这几天玩魔能枪的训练,秋语已经可以熟练的从双手释放出魔力了。

所以秋语打算从双手开始,然后扩展到双臂,接着是头部,然后就是身体,接下来就是双腿。

秋语感觉自己的逻辑还不错,就开始练习了。

让双手的魔力释放面积加大,慢慢的扩张到手臂部分。

结果还挺顺利的,秋语练了三小时魔力就用没了,所以她打算去冥想修炼场去冥想了。

交了三块妖魔晶核之后,便可以在午夜十二点之前,都呆在那里,并且出来了还可以进去,只要有位置的话。

不过大家都只修炼四小时,所以位置基本不会爆满,因为学校人数也不多。

莫永赢他们的魔力消耗的比秋语更快早就在房间里用妖魔晶核冥想起来了。

冥想修炼场里面的魔力浓度果然跟外面不一样,在里面修炼起来果然是事半功倍。

只修炼了两个多小时,秋语就感觉有百分之一的进度了,三颗妖魔晶核果然没有白花。

秋语满意的离开,一边走一边让陈心怡加的女仆切好菜等她。

还顺便给大家发了一个吃饭的消息,在@全体成员。

女仆很有礼貌,长的也很不错,并且效率也很好。

果然所有食材都根据秋语的要求做好了。

并且这食材还是中级妖魔的肉,这和土豪做朋友,果然待遇就是不一样。

要是多来几个这样的朋友,那么她多做点工也无所谓。

虽然她不想,但是给的实在太多了。

不久后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到了,没到的只能说抱歉了,因为他们忍不住了。

这中级妖魔的血肉果然吃起来就是不一样的,特别是还没有让其肉体魔力流失的秋语做的菜。

他们感觉到了,确确实实感觉到了肉里蕴含的魔力,吃下去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得到升华一般。

果然吃高级别的妖魔血肉,能让他们的身体也快速进阶。

陈心怡很惊讶的说到:“没想到会有这效果,我之前也吃的是中级妖魔血肉,但是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好。

这样下去,我感觉吃十天中级妖魔血肉,我们的身体就能够进阶初级第一阶段了。”

“吃高等妖魔血肉的话,每次进阶达到20%的增幅的概率就会很大。

我姐姐就是这样,每天都是这样的高级食材,所以每次身体进阶都是百分之二十的提升。”

莫永赢流着泪说到:“是吗?还有这种说法我以前都没听说过,原来这就是有钱人越来越有钱越来越强的原因。

中等妖魔血肉一斤至少得几百块,你还请我们吃饭,这一餐饭不得接近一万块吗。”

“没有钱真追不上这种人的逐渐速度。”

因为饭后水果,以及甜品都是蕴含魔力的水果和果汁,所以很贵,加起确确实实接近一万了。

罗雅章嫌弃的看着莫永赢说到:“小猴子,你搞错重点了。

重点不是这一顿饭一万,而是秋语做的菜,远比正常的价值高。”

“就算是中级的妖魔血肉,正常的话第一阶段也得二十天以上才行。

但是现在能够变成十天,你好好想想这食物有多厉害。”

“啊,不愧是我的小语,真是太厉害了,我太喜欢你了。”

说完罗雅章亲密的抱着小语撒娇。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