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渊漫不经心答道,他现在需要用极大的意志力将体内的邪火降下去。
“你有没听说过红月会所?”
叶云曼问道。
“红月会所?”
秦渊轻轻摇头,他倒是听说过红月楼,而且丝毫感觉这个名字有点熟悉。
“红月会所是你们燕京大学一位奇女子一手打造出来了,今天红月会所的会长亲自到这里来找我,希望我能够加入他们,为他们管理新开的一间高级娱乐场所。”
“你说的那个红月会所该不会就是我们学校附近的那个红月楼吧?”
秦渊疑惑问道。
叶云曼点点头,“红月楼只是它旗下的一间餐饮酒店,而红月会所现在的主业是娱乐产业,燕京总共有十间超大型娱乐场所,有三间是属于红月会所的,这一次新开的娱乐场所将是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娱乐场所,里面包含了酒吧电影院等综合性产业,而她正是想要聘请我过去当总经理管理这间大型娱乐场所。”
秦渊沉疑片刻,叶云曼的能力他虽然不太清楚,但是看她在夏城将金色酒吧搞得有声有色,而且许多大型公司都有她的股份,秦渊就知道叶云曼的个人能力应该不会弱到哪去。
可是掌管这么大型的娱乐场所,需要考虑的问题可不仅仅是个人能力的问题,还牵涉到各个方面。
“你是怎么想的?”
秦渊反问道。
“我想尝试一下。”
叶云曼很认真说道,“反正我回来燕京后也没事做,你大舅想让我回来管理家族的生意,可是有叶家其他人在,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与其每天闲着在家,还不如去尝试一番,而且这个娱乐场将来所很有可能成为燕京第一大娱乐场所,所以我想去尝试一下。”
看到叶云曼那有些兴奋的表情,秦渊就知道她内心的想法,的确,叶云曼天生就是一个领导者,如果让她去管理叶家的家族生意,除非能将大权全部交由她手上,否则她去与不去都没有关系。
可是这可能么?有叶家其他人在,叶云曼根本别想独揽大权。
“既然这样,那你就去尝试一下,如果不行的话也别太勉强,管理一间这么大型的娱乐场所,会很耗精力的。”
秦渊说道。
“谢谢,我就知道你会支持我的,真好。”
叶云曼舒颜一笑,她本来今天就可以同意的,不过还是想要问过秦渊的意见,如果秦渊不同意的话,那么恐怕她真的会因此而放弃。
不知为何,秦渊总有一种感觉,叶云曼口中的红月会所,跟那天她在桥上遇见的那个叫“易红月”
的女子有关。
“易红月,红月会所,她不会就是那个传说中燕京大学第一奇女子吧?”
秦渊内心暗暗想道。
“小渊,明天你有没空?”
“有啊,怎么了?”
“明天我约好那个女人到燕京大学的浩然湖见面,你陪我去一趟吧,偷偷告诉你,那可是一个真正的大美女,便宜你这个小色狼了。”
听叶云曼这么一说,秦渊更加肯定,他们明天要见的女子就是易红月,一想起那倾国倾城的容貌,秦渊的脸上情不自禁露出了笑容。
“哼,小色狼,人还没见到就偷笑了,赶紧去冲凉,明天还要早起呢,我跟人家约了九点见面。”
叶云曼瞪了秦渊一眼说道。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