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只是想要重新推演出正确的混沌坐标和时空线,又岂是那么简单的事,没有足够的时间,就算是诸神王联手也不行,不然妖鹏神王他们也不至于暴怒了。
大机缘之下,慢一秒钟都是天大的损失。
………
踏着黑洞形成的宇宙通道,顺着时光的流逝,穿过重重宇宙壁垒,张无忌、嬴政等人顺利进入了另一片天地。
“还真是一座宇宙海,可惜破败不堪了。”
映入眼眸的,赫然是无数的异宇宙碎片,远远望去,似星海,每一点星光都是宇宙碎片。
也不知道昔日的旧宇宙海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座座生命宇宙都破碎了,绝望、死亡、大毁灭、残败的气息弥漫在整片混沌时空。
无量众生都陨灭了,可怕的死气遮蔽了所有,完全就感应不到一丝丝的生命气息,这里,已经彻底成为了真正的死亡之地。
目光所及,别说宝物了,就是一尊活的生灵都没有。
“看那。”
剑葫神王手指远方,在破碎宇宙海的中央位置,隐约有时空波动在流转。
张无忌一挥手,天道之力震碎满天死气,眸中流转先天神纹,“是旧宇宙海的先天孕育之地。”
“如果有机缘的话,必定在那里。”
先天孕育之地,也就是宇宙海最初的原点,是万物的起源,大道的初始,也可以称之为宇宙海诞生地。
这座旧宇宙海早已破碎,万灵归墟,万道寂灭,真要有什么宝物留下的话,也只能是在先天孕育之地了。
“去看看。”
说完,张无忌率先向前,他踏着宇宙碎片,眸中诛仙剑阵若隐若现。
嬴政一身龙袍轻轻摆动,也跟着持剑踏步前行,祖龙神纹化为一座龙形虹桥托着他向前。
太极图缓缓转动,衍生地水风火,张三丰驾驭金色虹桥走在张无忌的左侧。
剑葫神王不敢大意,第一时间祭出了本命葫芦悬浮在头顶,生怕遇到什么危险,他能从上古时期活到现在,靠的就是谨慎。
“道祖,不对劲。”
走了好一会儿,剑葫神王暗暗心惊,他迟疑了一会,还是没忍住轻声提醒道,“这座旧宇宙海,不像是被外敌所毁,看起来…更像是…”
“内乱。”
嬴政斩钉截铁的接过话语,“种种迹象表明,这座旧宇宙海曾爆发过难以想象的内战,直接把宇宙海都打崩了。”
确实,一路行来,所看到的众多宇宙碎片都是被强行崩灭的,而且还是从内到外。
很显然,这座旧宇宙海曾爆发过一场极为恐怖的大战,在那场大战中,所有的生灵都被抹杀了,一座座异宇宙也被彻底打崩。
嬴政好奇的是,到底是怎样的大战,才能把一座宇宙海打碎。
要知道,大道映照诸宇宙,就算是诸神王不顾一切的死战,也不能真正毁灭掉长生宇宙海,最多也就是让长生宇宙海的万族众生死伤殆尽罢了。
也就是说,神王有轰杀众生的力量,但没有毁灭宇宙海的力量。
张三丰握住了真武道剑,不知为何,这座毁灭了的旧宇宙海,却是让他心生不安,“无忌,你说到底是什么样的内乱,能把一座宇宙海都打没了?”
“诸位,我们这次,怕是闯大祸了。”
也是在这时,张无忌神情突然就变得异常严肃,语出惊人的说了一句。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