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他娘还玩个什么劲儿的捉『迷』藏,索『性』烧了这个该死的屋子,和该死的小杂种同归于尽吧!
布洛尔的心理走到了崩溃
的边缘,伸手『摸』向怀中,那里有他从不离身的扁酒壶,只要把里面的高度酒『液』泼出来,就能把这个该死的鬼地方彻底毁掉。
“老大,老大!”
布洛尔恍惚中感觉到一只手紧紧的抓住了自己的手腕,掏酒壶的动作被制止,这种真实的触感同时也把他马上要跌入疯狂深渊的心拉了回来。
“老大,你听我说,我知道事情的缘由了!”
布洛尔扭头看看,说话的是个才晋级成为精锐不久的家伙,看起来有些消瘦,在壮汉林立的酒帮精锐中间,显得有些弱不禁风,布洛尔觉得对他有些印象,这家伙好像是叫约瑟还是什么来着,刚才提议接受三个游戏的人就是这个家伙。
“约瑟?”
布洛尔问到:“你要说什么?”
“正是我啊老大!”
约瑟肯定了布洛尔对自己的称呼,看见多老大眼睛中的疯狂红『色』逐渐消失,识趣的收回了自己手道:“老大,其实不用我说您肯定也想到了,那个弗朗士小杂种玩的伎俩说穿其实一个铜板都不值,老大你看看这里。”
约瑟说着轻轻跺了跺脚,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咚咚”
声,把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到了地上。
“你是说...在下面?”
布洛尔一点就透,立马明白了约瑟的意思。
“没错”
约瑟点点头,兴奋地对布洛尔继续道:“亲爱的老大,如果你愿意采用我的计划,那我们不如...”
竹中完成了20秒钟的休整,再次潜融入拉格寓所,按照老样子游走到地下室顶棚之后,通过辨认,找寻队伍的脚步再次传入他的耳中,不过这次的脚步声,多少让小家伙心中有些嘀咕。
对手是人,不是家禽,在竹中的预判中,也没打算对方能站着不动让他挨个拿头发弄死,他想的也就是大概死掉两、三个人之后,酒帮这种本身就缺乏纪律『性』的团伙就应该崩溃发疯,开始全员撒丫子在整个大屋里开始『乱』跑,大致上和恐怖片里的情节不会相差太多,这倒不是说酒帮的精锐有多么不堪,只是人们在面对未知恐惧的时候,本能的心理反应。
只要他们把队形跑散了,那就好办了,竹中能更加从容不迫,轻松的循声追猎,通过视觉盲区挨个捕杀他们,杀一个人比杀一群人,肯定简单多了,果真如此的话,竹中都有信心在鬼屋捉『迷』藏游戏里面就把酒帮全留下来。
不过实际情况往往不会完全按照既定的计划发展,此刻的酒帮展现出了超过竹中预期的镇定和组织『性』。
在已经先后
有三个人倒下的情况中,这个草台班子找寻队队伍仍然保持着紧密阵型,小心谨慎的搜索前进,从心智上来说,这也太坚定了。
竹中摇摇头,觉得自己可能使太敏感了,不管怎么说,他们若是没变化,就继续按套路杀人。
想到这里他再次慢慢的控制力道上浮,细软的发丝又一次出现在了地板上,还是和刚才的情况一样,非常不起眼。
来了!
熟悉的轻微压力感告诉竹中,已经有找寻队伍的人踩中了他的头发,接触完成,只要时间满足,这个家伙就死了。
同时的一楼东翼小会客室中。
约瑟同其他的两个酒帮精锐正在聚精会神的盯着地板,找寻队伍在他的建议下已经改变了策略,落脚的地板位置作为新的监视重点,分出了专门的人手来盯防,为了验证自己的猜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