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5章(第2页)

&ldo;可是糖宝就是不热呀。

&rdo;唐糖挠挠头,有些为难于要这么跟谢家兄妹解释自己的感觉。

似乎自从她血脉觉醒之后,随着体质的大幅度提升,她的身体也就此一直保持着最为舒适的恒温,不管是遇到严寒还是酷暑,唐糖都不会觉得难受。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她已经丧失了感知温度的能力。

一般在人体所能承受范围内的温度她其实都是能自由感知的,这并不影响她的生活。

可除此之外,她体内还犹如装了一个温度控制器一般,一旦遇到类似于眼前这种超过感知承受极限的温度,身体就会自动调节温度。

从而使她不会被过高的温度烫伤,也不会被过低的温度烫伤。

传承记忆告诉唐糖,这只是神兽血脉在为她增强体质之后,所附带而来的一种基础恒温本能罢了。

基本上每一位拥有神兽血脉,并且血脉觉醒达到5的人,都能拥有这种恒温体质,就连普通修士,在修为达到元婴期后,也能拥有类似体质。

所以在唐糖的认知中,这种恒温体质,并非什么非常特别的存在。

此时,即便她直接跳下岩浆池中,也不会被那高温烧成灰烬。

只是……

&ldo;糖宝不会游泳呀。

&rdo;

面对谢家兄妹提议的让自己独自过去对岸开采灵石的建议,唐糖一脸无辜地说出自己的为难之处。

谢家三兄妹:&ldo;……&rdo;

我们好不容易做好为他人做嫁衣的准备,结果你就给我看这个?!

&ldo;那现在怎么办?就白白看着灵石矿近在眼前,而我们再次两手空空地无功而返?&rdo;谢蓉之不甘心放弃近在眼前的机缘,就此离去。

&ldo;还有最后一个办法,但需要我们冒一些险。

&rdo;谢锦之弱弱地举手发言。

&ldo;什么办法?&rdo;唐糖等人齐齐转头看向他。

&ldo;我能带着大家过去,可是我的法体尚未完全觉醒,耐热度有限,加上岩浆底下也不知还隐藏着什么东西,所以预计最多能坚持到三分之二的路程,余下的三分之一,便只能靠你们了。

&rdo;

不习惯于暴露在众人目光下,特别是自家凶蛮的小妹,谢锦之缩了缩脖子,一脸弱气道。

&ldo;大哥哥你……&rdo;唐糖目光复杂地看着谢锦之身上的可靠气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ldo;刚刚不是还很厉害吗?&rdo;

明明在进入神秘洞穴后,谢锦之作为领头人,一直都表现得极为沉着可靠,怎么如今又恢复了这么一副懦弱的弱气样?

好奇怪哦,这位大哥哥是不是有两副面孔?

&ldo;放心吧,兄长平时虽然没用了一些,还总被小妹与我欺负,但关键时候还是很靠得住的,不过这种状态持续不了多久又会恢复原状。

&rdo;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