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章(第1页)

是啊,心病,所以韩玉听到这话的时候,脸色坦然了一些,而精神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为何?那是因为有了事情做了。

他没工夫伤春悲秋,自然也就没工夫惦记着风花雪月了。

所以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再也没有半点的颓废的样子,所以说,这不是为情所伤的人。

此刻,宝宝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可惜,反而觉得幸运。

还好,自家妹妹没看上他,不然未来的日子怕是不会过得如意。

韩玉这样的人,就只适合一个守着规矩的女子,这样的妻子才能适应他这样的为人处世的生活。

自家的妹妹那不是娇艳的花朵,而是空中的飞鸟,不能接受关在笼子里的生活的。

「韩兄的任命也下来了,在户部历练。

韩玉听到这话心中微微一松。

虽然外放也不错,但是能够进入户部,那么也是个非常好的机会。

户部掌管着天下的银钱,能够进入户部,自然是平步青云的开始。

他现在还年轻,自然需要时间累积经验,能够在三十岁之前成为户部侍郎,那么未来他一定会成为六部尚书之一。

这样一来,他们韩家的门第自然会提高,他掌握实权,也是十年之内的事情。

「我听说,长公主殿下收下了秦灿灿为徒?」

宝宝没有想到,这家伙消息倒是挺灵通的。

这人病了,但是心思却还是在外面,能够得到如此多的消息,自然不是真的生无可恋。

应该说真正生无可恋颓废的人,那是没有这样的心气,这样的心机的。

「是啊,我母亲很少收徒,这秦灿灿既然成了我母亲的徒弟,不管是什么样的人终究会成才。

或者说比起权力地位,他得到的是真才实学,甚至是名满天下的机会。

韩玉愣了,宝宝是个谦虚的人。

他虽然出身世家,但是没有世家公子身上的傲气,反而十分的谦虚,并不将自己的家世挂在嘴边。

拥有那样的父母却也不曾提起过,没有看不起任何人。

这是第一次,他们认识了这么长的时间,这是第一次他在自己面前骄傲的说了这么多长公主的厉害。

他这是在告诉自己,长公主殿下已经认可了秦灿灿,那么不管秦灿灿此前是什么样的,未来就已经定下了。

名满天下!

这样的话谁敢说?

别的人说这话是不自量力,而宁茉若是说这话,那么就是一句大实话。

是啊,他们已经定下了各自的未来。

自己在朝堂打滚为的是家族的名望,为的是自己和自己的子孙。

而秦灿灿他洒脱,他真诚,他是长公主的弟子,他的未来在天下。

天下那么大,有他扬名立万的路。

贝贝是周家大小姐,她会怎么选?

若是真的想要选择庙堂,那么从一开始就没自己的机会,也没有秦灿灿的机会。

其实周家在乎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名望和势力,而是人品,或者说只要贝贝喜欢的,他们都可能会同意。

他当初就是托大了,他觉得贝贝喜欢自己,心思在自己身上,那么周家就不会反对。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