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4章(第2页)

李灵运在镜子前转了转,局促地抓抓头发。

然后忍不住走出卧室,小声对方何说:“白西服……太浮夸了……”

“没有的事,你长得好看,穿白色特别合适。”

方何看到李灵运的样子,眼睛立刻亮起来,里面波光流转了一瞬,证明他没有说谎,“你都多少套黑西服了,也该改改口味。”

看到方何喜欢,李灵运顿时安了心,反正他也不怎么在乎别人怎么想。

李灵运说:“我准备好了。”

“嗯,小汪在楼下该等急了。”

李灵运还是不动弹,看到方何茫然的表情,忍不住皱了皱眉。

方何这才意识到什么,微微踮起脚在他嘴巴上吧唧亲了一口。

“快滚吧。”

方何哭笑不得地说。

“我走了,方何。”

他转身对埋头干饭的小比熊说,“我走了,泡芙。”

但泡芙根本不理他。

泡芙不喜欢李灵运,就像小孩子不喜欢自己的后爸一样。

反倒是乔建宁打来视频电话的时候,那小尾巴都能甩成旋风陀螺。

算了,李灵运无奈地想,来日方长。

聚餐倒没什么可说,这些二代们父辈关系都很好,他们虽然算不上朋友,但多少混了个脸熟。

很多人都觉得,这种出身豪门的年轻人,见面了都会谈生意、谈概念、谈局势。

但实际上,大部分时间也都是在吐槽父母、生意伙伴和对象。

“你看看,我女朋友。”

鑫信电子的王公子,忍不住掏出手机给旁边的人炫耀。

“嚯,真漂亮!

这不是那个谁吗,前段时间上热搜的模特?可以啊王哥!”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王公子一边滑动相册一边欣赏女友美貌,越看越喜欢。

中星医药的陌小姐看不下去了,阴阳怪气道:“你可省省,天天就知道泡网红和嫩模。

以后结婚的时候,我看哪个清白人家愿意跟你。”

“你还是担心下自己吧。”

王公子气得把手机倒扣在桌面上,“这脾气当心嫁不出去。”

“你等着,老娘过两年就把你那破公司收购了!”

这俩人算是饭桌上最熟的,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每次见面都得吵两句。

大家见怪不怪,该吃吃该喝喝。

其中有个人看热闹不嫌事大,打断了两人的争执,大声嚷嚷道:“要我说,你们都不行。

看看人家李灵运,手上都戴戒指了。”

一瞬间,所有目光都聚集在李灵运的无名指上,上面的白金戒指闪烁着低调温润的光。

这戒指不是李灵运第一天拿出来了,几乎出席任何活动都戴着,就差把名草有主写在脸上。

但是他们从没见过李灵运的女朋友,就连夏氏集团的员工都不知道有这号人。

李灵运性子孤僻,大家都跟他不熟,也没人好意思去问。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