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莱欧斯利说道。
……
已经是午夜了吧?按理说,这时候应该是枫丹廷该休息的时候了。
但纳博内区。
蒸汽鸟报社刚好坐落的地方,报社里的资深编辑欧芙女士的办公室还是灯火通明。
她今天得到了莱欧斯利公爵的独家专访,要赶在凌晨四点以前,把文章写好,这样才能将重要的信息早一点印刷,早一点发到每一个枫丹人的手中。
只是,满地的纸团和她被抓的乱七八糟的头发好像在给人说这事挺不好办的。
最后的最后,她在新展开的纸上写下「芽月政变」四个字……
……
[她不该消失?不该消失才对,可为什么,我感觉不到她了,似乎根本没有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过一样?但是,并不应该是这样?我……]那维莱特在岔路口有些迷茫了,水元素王座上气息微弱,从过去到现在,他从来没有过这么清晰的感受水元素王座,或者说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若是按照正常的说法,过去的王座之上,他感觉得到,一个不算澎湃的魔神之影垂怜在那里。
可是现在,神座上只剩下虚浮的气息,甚至不太稳固,所以那维莱特只能理解成,芙宁娜消失了,血肉不见了。
他不得不加快步伐,向着洞穴深处走去,慢慢的,那光芒越来越闪耀,最终,他穿过了那片光,来到了一个特殊的空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刚刚落下的风沙,又被燥烈之风吹起,那维莱特刚刚步入这片空间,就唤醒了这里的主人吧,遥远风沙之外,某个巨大的身影抬起她的长颈……
……
渊澄的头发脑袋上现在还生着浓烟,不过这个丘丘游侠的面具质量还真是不错,居然硬扛下了两发雷电之矛。
只不过现在,也只剩下一半戴在脸上了,遮挡嘴巴的位置已经断裂了,并掉到了地上,但渊澄也不算太过在意,毕竟这玩意也就是给她一个安全感,真要是论防御力,还真不如自己的脸皮厚。
她拾起了面具重新戴上……
“让我找找看这个偷袭的浸礼者在哪里?”
渊澄持着大剑,在小狗群里缓步前进,任何向她冲来的猎犬,不管有多少,随便一剑,便是一扫一大片。
那浸礼者早已吓破胆子,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那副尊容,他拼着命的想要远离少女,但是女孩却向着它不断走来,随意的挥出一剑,斩出水花。
元素冲击——水,脉冲的暗影。
不多时,她的脚下,流水与泡沫化作触须开始向着四周扩散抓取那些冲上来兽境猎犬,吞噬它们的生命力,然后补充到渊澄的身上。
终于,浸礼者已经避无可避了,而少女也走到了它的跟前……
“你之前曾断言,我诸罪加身。
你说的对……可惜……无人能够审判我,我即是正义之神。
现在,我要为你宣判。
死亡是战士的终点,那是勇者的宿命。
战争总会伴着牺牲,我并不会因为这个向你提起诉讼!
但……那些妇孺弱小并不一样。
为这1545条性命偿还你的罪业。
我是你的审判官,陪审员,也是你的……侩子手……”
少女说完,手中大剑突然蓄力而发,一道巨大横斩伴随她的咆哮,这一剑甚至连同那魔物背后的崖壁一同斩断。
爆发的气浪和水波,抵消了沙尘,让还在暴乱的风息,彻底静了下来。
而这一次,浸礼者绝无生还可能。
原本这个区域咆哮的沙尘暴,因为这一剑……止息……
[叮!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获得物品「死去魔神的业焰」结束战斗后可以查看。
]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