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7章 水之密探(第1页)

玛亚姆整个人陷入震惊之中,因为眼前这位居然是……她们的女主人……水之魔神……

“看起来你经营的很不错啊,玛亚姆。”

芙宁娜手中的帷幕化作光尘飘散。

眼前的玛亚姆,一个人孤身经营着这个小小的「金砂之旅」旅馆,但是这仅仅是外在,其真实身份,是雨林区域的负责调查相关水纹情况的密探。

“我的神明!

我……我没想到……”

玛亚姆有些口不能言,她无法相信,她们的主人会莅临于此。

而水之魔神却把摩拉推到了玛亚姆的面前。

“先给我来一间景色好,光照足房间吧,这些摩拉算是你们经费好了。

水之魔神说完,便自顾自的去挑选自己的房间了,她并不需要别人给她挑选,而是找一间符合自己眼缘的房间。

只是走上二楼的楼梯缓台时,少女扭过的脸笑道:“把喀万驿所有的密探都调回来吧,有些事情,需要你们最后再努力一次。”

“是的,大人!”

玛亚姆敬了一个枫丹的军礼而后快步走了出去。

水之密探们有着自己的通信方式,流水之传……

每一名水之密探都是逐水而居,所以,须弥沙漠才没有他们的踪迹。

水之魔神派遣至各地观察水纹收集有关于预言情报的人员,甚至其中很多人还是子承父业,绵延几代人了。

他们坚信预言终将爆发,唯有积极收集水文数据,协助神明,才有可能找出改变枫丹预言的真相。

而芙宁娜此行只有两个目地。

第一,了解相关雨林事宜。

第二,彻底解散水之密探的这个组织。

毕竟,她已经知道了一切了,预言的成因,解决的方法。

眼下,是时候解放这些密探了,让他们去过自己的生活吧。

「金砂之旅」是一家不大的旅馆,但因为整个喀万驿只此一家,一般说来生意还是很不错的,而喀万驿毕竟也算是沙漠与森林的唯一交汇之处,所以这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但是今天不知道是怎么了,居然一个客人都没有。

芙宁娜挑选的房间在二楼的角落,一条幽深的长廊通向她的房间。

睡了一觉后,轻微的敲门声,把芙宁娜吵醒了。

她缓缓走出房间,却看到大概有六个人站在长廊这里,其中一个自然是玛亚姆小姐,而另外五个人就是潜伏在喀万驿的以及附近的水之密探了。

芙宁娜已经不知道她有多少密探了,正如之前所说,从枫丹流向其他国家的种子,在异国的土壤生根发芽,很多密探甚至没见过芙宁娜本人,只是倚靠留影或者画像,子承父业,默默的调查着。

原本,这是他们一生的重任。

未来成家立业,有了子女,他们也会从小给孩子灌输要完成使命。

然而今天,芙宁娜准备彻底打破这道枷锁,这层桎梏。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