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所以,机关危机过去大概一个星期的时间,芙宁娜才准备前往须弥。
实际上如果走水路会有两个路线,但无论哪一条都要经过海露港就是了。
芙宁娜在经过的时候。
还小心的留意过这附近是否有愚人众成员,毕竟枫丹目前与至冬尚未交恶,所以枫丹廷的士兵们也没接到一些有关于清理本国境内愚人众的指令。
尽管「木偶」曾偷袭过芙宁娜,但这种无法拿到明面上的事情,也完全没有公布的必要。
眼下,如果没有愚人众成员,那么就可以理解为「队长」尚未开始他的纳塔之行。
这是一件好事,不然芙宁娜手头上还有一个很是棘手的事情,那就是雷神之心与草神之心的夺取。
那么,她自然是先去了须弥了。
说回她的路线问题,从海露港出发,其实有两条不错的水路,其中一条是直接在海露港乘船从东部抵达拜达港,然后以内陆河流行进直接抵达须弥城。
剩下的一条,就是从西部出发绕路纳塔与沙漠最终抵达奥摩斯港,再换乘船只北上走内陆河流抵达须弥。
然而这条路,用时较长,估摸没两三个月是到不了须弥的。
只不过那时候她在璃月还有事情要办,有东西要还,所以才没选水路。
这选择还真是不错呢,刚好她才抵达须弥,就在这里遇到了小黄毛与派蒙。
但须弥的问题很严重,她仔细分析了目前的形势,诚如赛诺和提纳里所说,对面有三个「龙主」存在,虽然不知道这三个家伙是何方神圣。
但眼下,她应该谨慎一些才好。
如果对方的实力弱小,就直接宰了好了。
或许能够解决这个所谓的魔鳞病?但无论如何,她觉得自己还需要更多的情报,贸然接近,便是莽夫。
与赛诺几人告别后,她在须弥做好了节点,就回到了枫丹廷。
考虑到对方的实力并不清晰,所以……
解「龙」还须「龙」本人……
那维莱特方面,就以国事访问的方式连夜向着须弥方面送达了申请。
“我想,如果你需要的话。
我可以从拜达港方向出发,我本人与国事访问的公函同时出发,这样也就免去了来回的时间。
嗯,我现在就去挑选随行人员。”
那维莱特在敲定主意后立刻做出了相关安排。
芙宁娜当然很满意了,有「龙王」给她兜底,也就有了倚仗了。
她不得不承认之前有点太过托大。
如今没有了魔神武器「霸海靖水」,光靠赌狗基准,她没什么把握,而且真的被逼进了「死力解放」状态,没后援的情况也是很棘手的,总之……带着那维莱特准没错。
打定主意后,她便不再想这些有的没的了。
之前一直在璃月赶路,都没好好休息一下。
反正明天白天是不可能潜入净善宫的,她可以美美的睡个懒觉,然后去德波大饭店吃点美味,等到了晚上再行动!
……
不知何时下起的大雨,敲打在树叶上面。
“真是麻烦,怎么这个时候下雨了?真是麻烦!”
一个盗宝团的家伙,正鬼头鬼脑小心翼翼的爬到了王树的最顶端,寻找到了一支粗壮的树枝,他又小心的四处看看,确认周围没有人以后,才把背着的一个华丽的小宝箱放在枝头处。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